来源: 感控说

近日,上海警方查处多起代做核酸违法行为,9月以来,已行政处罚80余人,刑事立案2人。

行政处罚80余人刑事立案2人

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然而,少数市民置自身健康与公共利益于不顾,委托他人代做核酸检测,既损人害己,又危害防疫大局。对此,上海警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查严处。

记者10月10日从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代做核酸、涉疫诈骗、制售假劣防疫物资等涉疫案件80余起,依法追究120余人相应法律责任。其中,80余人因代做核酸被行政处罚,2人因代做核酸被刑事立案。

上海警方依托新型现代警务机制,强化线索研判,对涉嫌存在代做核酸等违法行为的人员及时开展调查核处,坚决维护上海市核酸检测正常秩序。同时,坚持以案说法,对典型案件以警情通报形式向社会发布,引导市民积极主动配合防疫政策。记者获悉,在近期查处的案件中,有不少是核酸采样人员发现受检人员身份存疑后向警方举报的。

暂未发现“有偿代做核酸”案例

从上海警方查处的案件看,代做核酸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少数市民求方便、图省事,将身份信息(如核酸码、身份证件等)提供给他人,委托他人以自己身份代为核酸检测。

如:9月23日,上海松江警方依法查处了代做核酸的违法人员花某、董某。经查,花某因嫌做核酸麻烦,为了方便进出公司,便将自己的核酸码发给了同事董某代做核酸。目前,花某、董某已被上海松江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是部分公司员工、务工人员因从外地返沪或工作繁忙,错过或忘记核酸检测,为了不耽误日常工作出行,委托同事朋友以自己身份代为核酸检测。

如:9月25日,韩某从外地返沪,在机场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的核酸证明到达上海后会过期,于是联系在核酸检测点工作的男友陆某,要求对方帮助代做核酸。面对女友的请求,陆某虽然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还是利用工作之便,用韩某的核酸码登记后,采集自己的口腔拭子做了检测。目前,陆某和韩某已被上海长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而陆某也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三是个别社区工作者、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医护人员以及核酸检测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主动替家人朋友或他人代做核酸。

如:上海市某核酸检测公司员工陈某等4人约定,如果谁没空做核酸,就将核酸码发给当天上班的人,由该人在对核酸采样样本进行检测时,将该核酸码信息录入,但实际上没有真正采样,以此达到代做核酸并刷新核酸检测时间的目的。9月15日,陈某等4人被上海奉贤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被公司辞退,警方同时责令该公司进行内部整顿。

工作中,上海警方还接到过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有偿代做核酸”的信息。经核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代做牟利”的真实行为,均为朋友之间开玩笑。上海警方将持续关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打击。

此外,少数网约车司机、配送寄递人员等重点行业人员,为了符合本行业核酸检测时限要求,通过变造、伪造核酸证明的方式企图蒙混过关。

如:某平台网约车司机徐某,由于个人疏忽没有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遂在出车前用修图软件自行篡改核酸检测截图上的时间,并提交至网约车平台进行认证,被公司后台监管人员发现后报警。目前,徐某已被上海浦东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非法代做核酸造成疫情传播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配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市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上海警方表示,如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如核酸码、身份证件等)提供给他人,由他人代为进行核酸检测,无论是应当检测人员还是代为检测人员均违反了法定义务、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干扰了检测单位的正常工作。这种行为对社会防疫大局造成了危害,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如应当检测人员和代为检测人员实施了非法代做核酸检测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检测人员和代为检测人员实施了非法代做核酸检测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上海警方提醒市民,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认真落实核酸检测要求,严禁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做核酸,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一是请广大市民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特别是从事重点行业的相关人员,如服务业从业者、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等要根据规定频次开展检测,共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二是请核酸检测机构、医院、社区要加强对核酸采样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代做核酸等违法行为,同时引导采样工作人员强化对检测人员的身份核实,在工作中发现代做核酸相关情况,要及时劝阻并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

三是请相关企业单位、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好防疫举措,特别是要承担起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提醒和监督力度,督促从业人员落实好相应频率的核酸检测,避免出现从业人员代做核酸、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