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担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长级)的刘文新,已被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0月14日公告显示,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刘文新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文新的代表资格终止。
刘文新,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萍乡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他曾长期在贵阳市工作,历任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2017年任黔西南州委书记,2022年调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