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林久斌遗失位于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二都下村东区13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宁政集用〔2008〕第0131号),已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声明15天,无异议。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注销林久斌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宁政集用〔2008〕第0131号),注销后的权利证书经公告后废止。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9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3-2927793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