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工程高端人才培养的新格局,清华大学在2018年首次开设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教育旨在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能够在所在工程类别做出创新性成果的工程类别创新领军人才。2023年,清华大学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地区、创新型企业,在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七个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培养定位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报考攻读工程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累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23年9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2023年9月)。

4、报考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报考项目对工作经历的要求:

(1)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六期: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2)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重点领域项目:在碳中和、核能与核技术工程、智能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3)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先进技术项目:在航天航空工程、航空发动机、智能技术、国防先进技术等重点领域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4)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集成电路项目:在集成电路产业中具备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集成电路领域发展建设;

(5)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公共卫生与健康项目:在卫生系统及健康相关产业中具备较丰富的工程或技术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公共卫生与健康领域发展建设;

(6)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西南地区项目:在电力与能源、资源环境、智能制造、信息技术、高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及相关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西南地区区域发展建设;

(7)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建设。

5、有两位与申请工程领域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对非全日制就读的意见等)。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

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报名时须选定具体招生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之间不接受调剂。

1、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中午12:00—11月30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站: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

报名费用:2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报名费用不退还。

2、申请流程

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方式申请。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基本流程如下: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申请人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交费后,按规定将如下申请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并确认:

1)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3)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须附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4)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5)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

6)《报考攻读清华大学2023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

7)《报考攻读清华大学2023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个人陈述》

(3)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工程领域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寄至清华大学(具体地址以邮件通知为准)。

(4)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同时招收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的香港、澳门地区申请人。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五、选拔与拟录取

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

1、材料审查

根据形式审查、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申请电子材料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员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生简章 “申请条件”所列内容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相关类别/项目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已通过材料审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工程创新力和工程领导力。

4、推荐拟录取

清华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我校与拟录取申请人签订《非脱产定向就业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定向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经学校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

所有录取学生均为非脱产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

学费共计15万元人民币/每生。校本部学费分两学年缴纳,入学后第一学年缴纳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缴纳6万元人民币。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学费分三学年缴纳,入学第一学年缴纳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缴纳3万元人民币,第三学年缴纳3万元人民币。

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最长修业年限8年。

七、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院系、指导教师相关信息详见《清华大学2023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目录》(开始报名前公布)。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singhua.edu.cn)或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进行查询。

3、对清华大学2023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液晶大楼104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71827

电子邮箱:clgb@mail.tsinghua.edu.cn

4、咨询方式

5、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和院系信息

清华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