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尹延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决定:

尹延奇同志任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强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滨、吴金鹏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海洋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恒利同志任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照亮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席晓攀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单俊明同志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李文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2年10月14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义江同志为邯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惠敬辉同志为邯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马义江同志的邯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