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泰安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有关要求,现对集宁区泰安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宁区泰安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泰安南路以西、腾飞南路以东、霸王河东路以北

3.建设规模与内容:建筑面积约为9183平方米,其中包括站房、加油站棚、加油机储油罐、营业厅、便利店以及卫生间等便民配套设施。

4.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2年9月—2023年9月

5.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473.00万元,全部自筹。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车辆拥堵影响、施工期流动人口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车辆应按照制定线路行驶,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标志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张 敏

联系电话:15540014943

邮 箱:1927520293@qq.com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集宁区红海纬六路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有关要求,现对集宁区红海纬六路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宁区红海纬六路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红海纬六路以南、机场快速路以东

3.建设规模与内容:建筑面积约为5931平方米,其中包括站房、加油站棚、加油机储油罐、营业厅、便利店以及卫生间等便民配套设施。

4.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2年9月—2023年9月

5.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全部自筹。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车辆拥堵影响、施工期流动人口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车辆应按照制定线路行驶,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标志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张 敏

联系电话:15540014943

邮 箱:1927520293@qq.com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集宁区富力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有关要求,现对集宁区富力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宁区富力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110国道以北、霸王河西路以西

3.建设规模与内容:建筑面积约为60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站房、加油站棚、加油机储油罐、营业厅、便利店以及卫生间等便民配套设施。

4.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2年9月—2023年9月

5.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67.00万元,全部自筹。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车辆拥堵影响、施工期流动人口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车辆应按照制定线路行驶,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标志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张 敏

联系电话:15540014943

邮 箱:1927520293@qq.com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集宁区藏红南路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有关要求,现对集宁区藏红南路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宁区藏红南路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杜尔伯特东街以南、章盖营街以北、惠民东路以东、藏红南路以西

3.建设规模与内容:建筑面积约为6017平方米,其中包括站房、加油站棚、加油机储油罐、营业厅、便利店以及卫生间等便民配套设施。

4.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2年9月—2023年9月

5.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全部自筹。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车辆拥堵影响、施工期流动人口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车辆应按照制定线路行驶,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标志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张 敏

联系电话:15540014943

邮 箱:1927520293@qq.com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集宁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