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尺度,法律人有温度。

关注我的粉丝都知道,之前我走心看的剧是《人世间》,我还特意挤出时间写了有关遗嘱继承、财富传承、家族信托的观后感。

时隔半年,终于迎来了一部国产法律剧——《底线》,法律人在看完《底线》后是要写观后感的。

#易轶律师说婚姻#

也正因为这部剧以诸多社会真实案例为素材进行创作、改编,又一次将各个热点话题激活,迎来了再次探讨的高峰期。

截止到目前,微博上显示#电视剧底线#已经有31亿人阅读过,也就是说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平均2个人中就有1个人阅读过此话题,可见这部剧几乎快要达到人尽皆知的火爆期。

作为从业十几年的婚姻家事律师,利用闲暇时间,我终于把这部剧追到了大结局!

今天,我特意抽出时间来盘点剧中有关婚姻家事案件中值得探讨的法律科普点,尤其是剧中癌症妈妈离婚案中的房产继承出现的法律点小Bug,希望大家都能在剧中学到法律知识,也能从案例中悟出对自己婚姻和人生的宝贵经验。

当企业家与全职太太碰撞爱情终究撞了个稀巴烂

心理专家说:每一段亲密关系都需要沟通,有时候吵架也是一种沟通,亲人和爱人最怕的就是吵架连个人都没有。

案件详情:

故事的主人公是全职太太吴华和一家集团的老总符祥,两个人白手起家,创建了“桦符集团”。

结婚后吴华因为不得已的原因做起了全职太太,后来“桦符集团”越做越大,然而两个人20年的婚姻和感情却摇摇欲坠。

吴华因为想重返职场,符祥不同意,提出离婚,而符祥的态度是“我离不开你,这个家不能没有你”。

由于家庭分工的不同,致使符祥连吵架都不想和吴华吵,因为他在计算时间成本。

此时法院调解认为:共患难过来的夫妻,有感情基础,于是帮忙修复问题。

殊不知,吴华在女儿十岁时就有了离婚的念头,因为当时女儿发高烧,正好她也发高烧,符祥却宁愿在外陪客户,也没回来照顾,还对病重的吴华说:“你自己解决”。

吴华只是想重回职场,找回自己的价值,然而符祥却说了一句很伤人的话语:“没有你,我还有张华李华王华,你没有我,你只能在方格子间里擦皮鞋。”

符祥趁机将集团所有股份在广州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成功,声称另一家公司二百万买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话,只能将一百万打入吴华账户。

吴华在看清楚符祥真实面目后,彻底绝望。

吴华的律师对符祥说:拿法律当儿戏,法庭上见。

在律师起诉符祥“股权交易”案成功后,符祥为了公司500个员工,也就是500个家庭终于向吴华道歉了,最终两个人同意了调解离婚。

但符祥的诉求是:吴华只拿钱,不能拿股份。

调解结果是:

男方一人持有原夫妻所有公司的股份,女方获得除公司的股份以外的房产、存款、基金等等,其余差额男方5年内分期支付。

就连承办法官都感慨:符祥对自己的太太实在是太狠了!

最后吴华用5万家务补偿金给符祥上了一课:对于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寸步不让,多一分我不要,少一分我不愿意。

吴华将自己20年的全职太太获得的5万块的家庭补偿现金,当着符祥的面点清,一张一张数给符祥看。

符祥期间流下了几滴眼泪。

两个人20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从今往后,分道扬镳,两清了。

财富传承、婚姻家事律师说:

1、离婚案中,如果涉及到上市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婚变风险,已不仅仅是实际控制人自身的私事,甚至还会对集团股价、未来发展、股东利益等产生巨大影响

符祥作为公司第一股东,不愿意让妻子参与公司的管理,不愿意在公司的管理上去讨好妻子,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在我代理企业家和企业高管的离婚案件后发现,如果夫妻在感情上已经存在矛盾,那么两个人很难理性地处理集团事务。

就像符祥只能委婉地提醒妻子,你之前参与公司的管理,你认为你的某种策略是为公司获利,其实是没有考虑周全。

比如:把公司的某项产品高价卖给闺蜜,殊不知这项产品是和其他滞销品捆绑销售的。

夫妻管理集团最怕的就是双方感情出现问题,若某一方将集团作为情感宣泄的另一个战场,便可能导致股东内部长期无法做出有效决议陷入公司僵局,无论对于哪一方来说,这都是非常不利的。

如果夫妻持股比例相当,双方又互不妥协,互不退让的话,则可能导致集团连股东会、董事会不能召开,一切事务都处于瘫痪之中,陷入集团管理僵局。

因为股权并非单纯的财产权,还关系着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

股东离婚时对股权进行分割实际上就是股权转让。

这就是为什么符祥坚决不让吴华重返职场,参与桦符集团管理的真实本质原因,也是符祥不想吴华分割公司股权背后的理性思考。

2、全职妈妈的家务劳动补偿

女性在进入家庭,成为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后,会为照料家庭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牺牲自我发展的机会。夫妻感情长时间在一种相对不对等的状态下维持,矛盾更易爆发。

吴华就是因为婚姻生活中不得已的原因,无奈从事业上退居家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和符祥形成了价值观上的不可协调的矛盾,最终在符祥“广州股权交易”的事件上寒了心,于是铁了心要离婚,要离开这个冰冷的只有利益没有温度的男人。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作为婚姻律师,我想说的是在提出家务劳动经济补偿时,还需注意以下3点:

1》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须在协议离婚或离婚案件诉讼过程中提出,协议或判决离婚后,一方再起诉提出补偿请求,法院很可能就不受理了。

2》并非有做家务就必须得补偿,毕竟作为家庭的一员,本身也有照顾家人的责任。

应该是在家庭生活中付出个人大量时间和精力,负担较多的家务从而使家庭和家人获益的一方,才能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3》经济补偿的金额不能简单地将家务劳动按照市场价值折算。

补偿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救济家庭义务承担较多的一方。审判中确定补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家务劳动时间、投入家务劳动的精力、家务劳动的效益、家庭经济情况等多种因素。

3、离婚中不可或缺的调解环节

大家都知道离婚就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大部分夫妻不知道的是,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之前,通常会有这样一个环节——离婚调解。

在中国大陆地区,调解大多发生在起诉离婚后,是在法院的速裁庭(有的法院称为诉讼调解中心)开展。

无论是离婚意愿问题、孩子抚养问题,还是财产分割债务承担问题,都可以得到调解。

在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调解也是在起诉后进行的,但调解范畴较广,统称之为「家事调解」,除了法院会有调解,也会有许多机构从事调解工作。

很多人对离婚律师有着很深的误解,认为离婚律师就是劝别人离婚的。

作为从业十几年的婚姻家事律师,我可以发自内心地说: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虽然做的是离婚诉讼,但是我们也始终秉持着“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初心。

在我处理了1000+宗婚姻家事案件后,我发现:凡是能拆散的婚姻,并不是我们婚姻家事律师的原因,而是他们的婚姻本身出现了问题。

要知道线下调解其实远比庭上代理要难得多,律师作为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一方代理人,希望能促成双方接近问题核心来谈争议点,顶级的婚姻律师不会挑起矛,而是巧妙地来化解盾。

4、重视律师的作用,比如财富传承的法律服务、吴华离婚案中的“广州股权交易”的起诉成功

当企业家遭遇婚变时,不但涉及到民法典,还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财税法,因此需要一个专业婚姻家事的律师出谋划策。

在处理离婚诉讼前一定要请专业的律师来预估和把控,无论是对婚前财产的范围、经营使用方式、收益分配作出适当约定,还是婚后出现的财产混同、债务风险、股权分割等问题作风险预告。

同时,资深的家事律师,为企业家夫妇名下的股权、存款、股票、基金、不动产等资产进行法律审查和尽职调查,明确财产权属;结合企业家的意愿,帮助其确立何种类型的财产传给谁、如何传的问题,并制定可执行的方案;委托律师,协助主要家庭成员拟定遗嘱及配套法律文件。

尤其企业家的另一半是全职太太,更应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帮助自己实现权益的最大化。

因为从法律上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的财产是共有的。

但如果你不了解对方名下有多少房产、有几张银行卡,离婚时便很难得到一半财产,如果对方有意转移隐匿婚内财产,那你此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请律师来帮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感情没了,就交给法律吧!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儿!

《底线》虽然大结局了,但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仍然在继续。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普通人,或忙碌,或悠闲,或一地鸡毛,或满身伤痕,但人生只有一次,能赋予我们充足能量的唯有自己。

只有自身想清楚,想明白了,才会借外力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或权益最大化。

你从《底线》中获得最大的感悟是什么,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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