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是城市建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房屋建筑质量的关键在于地基的牢固程度及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大多数房屋建筑的变形、裂缝、倾斜等造成房屋建筑严重破坏的工程质量问题通常由于房屋建筑基础的不均匀沉降所致。因此,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基础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1、地质勘查原因地质勘查过程中,各勘察点之间间距过大、数量过少或探孔深度不足,没能准确探测出施工场地图纸的不均匀性和存在的异常情况,这些均可导致地基不均匀沉降。同时,地勘出现问题,易导致地基处理不当、不满足地基基础设计要求。【广东方十房屋检测鉴定】提醒想了解房屋安全检测问题,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厂房检测、钢结构检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出具有效认可的房屋/建筑/厂房检测鉴定报告。
2、工程设计因素房屋建筑施工设计过程中因未考虑荷载差异问题,未设置沉降缝,导致房屋结构荷载差异过大,是建筑基础部分受到不同大小的荷载作用,产生压缩变形。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如建筑结构平面复杂、长度过长、整理刚度较大等也是工程设计中常见问题。房屋建筑地基处理不当,墙体长高比设计不当、相邻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小等因素,易引起基础不均匀沉降。
3、地基处理因素房屋建筑地基处理方法较多,如粉喷桩、压密注浆、旋喷桩、深层搅拌桩等,相同地基处理方法对不同工程所要求的处理效果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采用相同方法处理不同土质的软弱地基是导致地基不均匀沉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4、施工质量因素地基施工处理在质量上控制难度较大,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科学的施工工序,或未合理设置沉降缝和后浇带,接茬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等,均有可能导致房屋建筑承载力和整体性较差,造成不均匀沉降。
沉降观测属于建筑变形测量的范畴,实际操作主要以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B-97和建设部颁布的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20026-93为依据,主要从技术规程、操作要求、施工特点作了明确的规定。
但对房屋建筑沉降观测的责任主体,参建各方在沉降观测中各自职责,何类建筑物必须进行沉降观测,如何判定房屋建筑沉降是否合格及观测数据发生异常后的处理程序未作明确界定。现就沉降观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和处理意见作一浅析。
当前建设施工中沉降观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施测单位未作统一规定,部分地区是施工单位监测,费用由施工方自理;部分地区是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测量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在施工合同中另行明确。
2)项目施工者对沉降观测的认识程度不够。认为施工单位只要按照设计、相关规范、标准施工,能满足安全、功能和质量要求即可,沉降多少,与己无关。
3)沉降观测记录主观臆造、弄虚作假,不能真实反映房屋沉降变形情况。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竣工后顺利交付,提供均匀的沉降资料,即使建筑物出现不均匀沉降而引起某些构件裂缝,也以其资料搪塞;或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而造成构件裂缝、质量不合格而编造不均匀沉降资料,将质量问题归咎于地基沉降不均。
4)沉降观测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测量仪器设备精度不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核与检验;观测点基准点设置不符合要求;观测时间、周期,内业计算平差不符合要求。
5)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未按要求进行继续监测,连续性不够。
6)监控力度不一。在实行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竣工前控制较完备,竣工后较缺乏;未实施监理的项目工程,监控机制更是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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