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中国政府网“互动”栏目刊发了交通运输部答复网民关于“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可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留言的相关内容。

网友提问

敬爱的总理,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我们这个村子有很多家买了收割机,是以收割水稻小麦以及一些农作物为生。以前收割机有特许,我们是支农的,跨区作业的时候不收高速费。然而今年我们到广州收割水稻,却被超长、超高或者超载等各种理由收取高速费。

交通运输部回复:

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超过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行驶。对于超载、超长、超高、超宽装载运输的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不仅对自身安全造成影响,也会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行驶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载运联合收割机等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合法通行,并依法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继续严格落实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以及运输收割机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服务水平,保障农机运输车辆快捷通行,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