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2月的一个上午,一位中等身材的青年妇女走进了抚顺市人民法院,敲响了院长办公室的房门:
- “我叫李玉琴,是从长春市来的,到法院请求离婚。”
当时院长李国章正为手里积压的案子忙得不可开交,头也没抬地问来人和谁离婚。下一刻的回答让李国章顿时惊讶地抬起了头:
- “溥仪,就是爱新觉罗 · 溥仪。”
李国章之前听说过文绣和溥仪离婚的事情,没想到又有人来和溥仪离婚,觉得其中有些蹊跷。这位名叫李玉琴的妇女从容地拿出了介绍信和工作证,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看过介绍信之后,李国章考虑这不是简单的离婚案件,便将李玉琴领到隔壁稍大一点的房间,自己亲自来做接待人。在桌子上铺好纸,李国章拿起钢笔,提出了自己的第一个问题:
- “你们双方是多久结婚的?是怎样结婚的?”
坐在桌子对面的李玉琴捋了捋头发,思索了片刻,开始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
听完李玉琴的过往经历,李国章内心颇为感慨,询问李玉琴和溥仪有没有共同财产和子女,毕竟这是离婚案件中两个重要的问题。当听到李玉琴两次回答没有之后,李国章觉得差不多了,追问了一句:“你们现在有什么纠纷吗?”
“没有,他始终还是对我很客气的。”李玉琴再次摇了摇头。
接待询问的工作到此结束,李国章让李玉琴回去后写一份离婚诉状,法院收到之后就可以收案处理。
一个月之后,李国章收到了李玉琴的来信,里面附有两份诉讼状和一份私下达成的离婚书。在诉讼状中,李玉琴表达了自己对“婚姻”的见解,同时列出了三条离婚的理由:
- 1.原来的婚姻不是出于我的自愿;
- 2.与溥仪分离达11年之久,相互间无真正的感情;
- 3.年龄差距太大(22岁)。
再看李玉琴和溥仪私下达成的离婚书,上面有溥仪亲笔写下的话:“溥仪与李玉琴两人完全同意互相离婚此证1956年12月26日”。
由于对溥仪这个特殊人物的管辖权拿不准,李国章请示了上一级法院,上一级回复可作一般婚姻案件处理,但要和战犯管理所联系好,避免发生问题。管辖问题解决了,李国章指派最有经验的审判员王殿贵处理此案。
在和战犯管理所沟通之后,管理所建议法院继续做协调工作,争取二人不离婚。王殿贵见此情形,决定采用"冷处理"的方案,暂时不处理此案。
没想到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李玉琴再次致信李国章,询问自己和溥仪离婚一案的进展,王殿贵见无法继续拖下去,给李玉琴复信正在处理,自己则亲自跑到战犯管理所,询问溥仪的意见。
溥仪心理上早有准备,冷静地回答说自己是不愿意的,但他和李玉琴的婚姻确实不是双方同意,既然李玉琴坚决要求离婚,自己也不能再从自己这方面着想,就请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5月20日,法院正式宣判,准许李玉琴和溥仪离婚。
离婚之后的李玉琴有了新的精神寄托,将自己的精力全都投入到了图书业务之中。之后在老同学的介绍下,李玉琴再度有了一段美满的婚姻。
1961年,政协组织有关人员撰写文史资料,李玉琴被组织上选中,写出自己亲身经历的那段短暂的宫中生活,并特地为她腾出一间办公室,让她静下心来写。
由于年代久远,靠回忆写文章难免出错,因此在初稿完成之后,政协同意李玉琴前往北京找知情人核实。在一次宴会上,李玉琴意外地见到了溥仪。
虽然二人已经离婚,但溥仪对李玉琴还是很热情,讲述了自己被特赦前后的生活。听完这些,李玉琴替溥仪感到高兴,溥仪也希望李玉琴继续关心他的进步。
过了一两天之后,溥仪提出单独请李玉琴吃饭,在李玉琴的建议下,溥仪的侄子也被邀请一同赴宴。曾经的一家人,再次坐在了一张饭桌上。饭后,溥仪热情地邀请李玉琴去自己的住所和工作地点看看,同时还一起游览了香山公园和卧佛寺。
李玉琴在北京停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临别前,李玉琴特地去找溥仪告别,建议他找一个合适的对象,自己也希望他有一个幸福的晚年。溥仪请李玉琴回去之后继续和自己通信,像朋友一样相处:
- “我祝贺你有个幸福的家庭,有个好丈夫……”
李玉琴返回长春之后,信守承诺继续和溥仪保持朋友关系,工作之余和溥仪互相通信,互相鼓励。1962年李玉琴生下自己第一个孩子后,还特地将孩子的照片寄给了溥仪,与他分享这一喜悦。
溥仪曾说李玉琴长了一副“福相”,李玉琴的晚年生活的确是幸福的,那个小小的三口之家,给李玉琴带来了不少的欢乐。
改革开放之后,李玉琴家里迎来了接二连三的喜事。自己的儿子有了一桩美满的婚姻,自己的政治地位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家里的经济情况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相比于溥仪的几个后妃,李玉琴这个“福贵人”算得上真正的有福气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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