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在做安全账户配置的时候,同时选择了银行和保险公司。
总有人会问:银行和保险公司哪个更安全呢?
有人说:银行
有人说:保险公司
丽丽说:在中国,保险公司比银行安全。
今天,就和大家说一说,到底谁最安全?
银行的安全性
法律规定:银行可以倒闭。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正式宣告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存款兜底,充分进行市场化,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限额50万。
(历史上中国有过两次金融机构破产案例,一次是1998年的海南发展银行,一次是河北省肃宁县的农信社破产案,都是由国家兜底赔付的。)
我们在银行经常接触到2种类型的产品。
1,银行存款。
2,银行理财。
我们分别来看:
1,银行存款:活期、定期、大额存单
《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简单的讲就是,银行如果破产,你的银行存款本息都是受保护的,但最高赔50万(以上指个人存款,企业存款不在赔付范围)
2,理财产品
打破刚性兑付
2018年3月28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打破刚性兑付,银行理财已不属于保本收益类产品,银行不能给客户承诺什么预期收益率。如果购买理财的产品的银行出现问题,那么该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损失。
保险公司的安全性
保监会有下列的十大安全机制来确保投保人的权益。
1,保险公司成立条件严苛
《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所以,保险公司不是你想开就能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保监会的审批拿到牌照并且接受监管,即使是苏宁申请设立保险公司都被保监会否决,你就知道监管的严格性了。
2,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雄厚
《保险法》
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并且这2亿元必须是成立时就能拿出来的实缴资本。
保险公司都是非常有钱的,至少都是几百亿的资产,而且每一家保险公司背后都有大量的财团和金主支持,资金方面都不用担心。
3,保险公司经营监管严格
《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二条
1、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2、如果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达不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
也就是说,即使是保险公司倒闭或者破产,保单也会被其他保险公司接手并且100%赔付,真的没有人接手也会有保监会直接指定其他机构接手。
4,保证金制度
按照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
每家保险公司都要在指定的银行存放注册资本总额20%的一笔资金,这笔钱除了偿还债务以外,不允许随意的动用。
5,责任准备金制度
《保险法》
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为了履行未来的赔偿或给付责任而在每一会计年度末提存的资金准备,主要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企业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企业的负债。保险企业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
6,公积金制度
《保险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是保险公司不作为股利分配,而储以备用的那部分净利润。提取公积金的目的,在于积累这部分资金,若保公司出现亏损时,用以进行弥补,无亏损时,则用以增强其偿付能力,发展公司的经营,提高该保险公司的信誉,公积金的增加也意味着公司财产的增加。
7,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保险保障基金是由保监会、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管理的,主要来源于投保人购买商业保险时候的保费会有一个很小的比例将会用来缴纳风险保障基金。
直到目前为止,保险保障基金一共真正出手过三次,都是为了舒缓保险公司的经营乱状,一次是为了新华保险,一次是为了中华保险,另一次是安邦保险。这三家公司现在也恢复了正常经营,新华保险甚至成功上市,成为现在第一梯队的保险巨头之一。安邦保险更名为大家保险公司
简单来说,就是保险保障基金可以舒缓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使被缓解的公司恢复正常经营。
8,偿付能力监管
首先,国务院通过“一行两会”,即央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管理整个金融市场。其中的保监会就是国家用来监管全国保险市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保险销售和保险理赔等等和商业保险有关的内容都归保监会管理,也就是说所有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都是在国家的严格监管之下的。
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二代监管规则,保险公司在每季末、每年末都会通过建立详尽的数学模型和压力测试后能确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件都不会倒闭。
偿付能力制度为多级预警制度,安全线第一档就是偿付能力要高于150%,如果计算结果低于150%,保监会就会将其列为严格监管对象;如果跌破安全线100%,保监会就会动用各种监管权力要求保险公司采取股东增持、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广告投放等等办法让保险公司尽快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
当然,在中国目前这么严格的监管和保险公司的资本量,即使偿付率下降到100%以下问题也不大,毕竟偿付率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对保险公司的规模和理赔能力都没有太过于直接的影响。
9,再保险机制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再次保险的行为。
主要有三个作用:
一是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
二是降低营业成本,增加可运用资金。
三是分散了风险。
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是有严格限制的,一个赔付能力比较低的保险公司是不允许承包过高保额的保险合同的,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人在A公司投保了5000万的寿险,一旦出险A公司就需要独自赔付5000万,为了降低这种风险,A公司就把5000万分配给多家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共同承保,一旦出事就有多家公司共同赔付。
10,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保险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之前华夏保险就是因为违规减持,导致受到保监会要求华夏线上保险全部下线3个月的处罚。也就是说,投保人所交的保费都是受到保监会的严格监管的,不是保险公司想怎么投资就怎么投资,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和分散性四个原则。
经过对比,在中国,保险公司比银行安全。
无论是选择银行还是保险公司,合理的资产配置,才是家庭资产稳定的关键。
来源:网络。交流学习用,若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wckt01 若喜欢就点亮在看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