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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打丁宜20日讯) 一名乔治亚籍船长因在马来西亚海域妨碍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执行公务,今日在哥打丁宜推事庭面控,被告承认有罪,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约合人民币7500元),若无法付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取代。

47岁的被告特斯克拉德兹亚历山大为一艘喀麦隆克里比港口(KRIBI)注册的MT-SIMBA油轮船长。本月15日,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一艘巡逻艇正在执行“非法锚点取缔行动”(Op Jangkar Haram),被告在丹绒翔海域被执法人员截查时,拒绝合作。

执法人员艇迫于无奈下,只好强行登船,以执行公务,被告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

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承审推事拉茜达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取代。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该艘MT-SIMBA油轮也在MT-SIMBA丹绒翔24.8海里海域非法停泊,抵触1952年商船停泊法令第491B(1)(L)条文(未获许可停泊)。

该机构劝请,航运公司始终确保在其监管下的船舶遵守我国法律,该法机构不会妥协,将采取更严格的行动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