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一例起诉书显示,广东省梅州市一66岁男子,强奸一20岁智障女子,在2个月的时间内至少发生5次性关系,后来事发时,该女子已有4个月身孕,但经深圳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女子腹中的胎儿与该男子并不符合亲生关系,该男子涉嫌强奸罪被逮捕。
曾某某,1954年出生,广东省梅州市人。
居住地在深圳市
坪山区石井路,曾某某在2楼居住,王晓晓(化名)在1楼居住。说起来,两人是楼上楼下的邻居。
2020年7月至9月期间,曾某某在明知王晓晓存在智力障碍的情况下,分别在其住处及王某某住处共5次与王晓晓发生性关系。
2020年12月19日,王晓晓被发现已怀孕4个月,现已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经深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曾某某与王晓晓流产胎盘所属个体不符合亲生关系。经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晓晓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其对被性侵害一事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虽然,王晓晓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曾某某的,但他与王晓晓发生性关系一事,确凿无疑。
因强奸嫌疑,曾某某于2020年12月21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强奸罪,经检察批准,于2021年1月25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执行逮捕。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在明知被害人系存在智力障碍的妇女,仍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智力有障碍女子,是被性侵的高危对象,因为她们对性无自我防卫能力,而本案中的曾某某,案发时他已经66岁,是一个有高度生活经验的老年人,他想存心干坏事,王晓晓这样的女子是没有辨别能力的。
小时候,老家有一个女孩,长得很漂亮,但是智力有问题,孩子一直到二三十岁,父母都没舍得给她嫁出去,就是怕她以后受欺负。
有时候,生活中就是有这些让人无奈的事情。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类强奸案,就是女子此前同意和你怎样怎样,但是到最后关头如果不同意,男子这时候强行发生性关系,仍然属于强奸。
泰森当年的案子就是这样,那次强奸案也让泰森入狱,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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