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22日讯 (记者 王丽 通讯员 王铄) 为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更好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曹县从清单编制、健全制度、优化体制、理顺关系四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切实提升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效能。

“编制一张清单”,严控议事协调机构总量。开展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明确保留县委议事协调机构34个、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48个。印发《关于规范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通知》,对议事协调机构实行清单管理、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建立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根据调整变化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形成了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把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关口,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均需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严格设立条件,精简组成人员,规范设立调整撤销程序。

“健全一项制度”,强化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配合机制,指导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部门完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对于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同意成立的复函中,要求其发文成立后将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报县委编办备案。明确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工作分工、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等内容,促进各方面工作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整体效应。将议事协调机构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参与部门配合情况,纳入机关职能运行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各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要素。

“优化一套体制”,加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党委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明确党委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聚焦上级重点部署任务,将部分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实行双组长制,进一步发挥谋划全局、协调各方、统筹推进的作用。

“实施一体运行”,形成议事协调机构与部门间工作合力。为更好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曹县理顺了列入机构序列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与设在部门的关系,推进一体化行动。列入机构序列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设在部门均设置了秘书科或明确承担日常工作的内设机构,承担其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职责,同时,明确设在部门的内设机构承担办事机构相关工作,接受办事机构的统筹协调,充分保障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