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当官全家捞钱,大搞优亲厚友,严重败坏社风民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走上重要岗位后,一门心思想着封妻荫子、兴家旺族。进贤县委原书记钟益民先后带领多名亲属向管理服务对象薛某某等人违规放贷获利570余万元,并利用放贷等非法所得在鄱阳老家圈地非法建设豪宅大院,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风民风。
2021年5月,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钟益民决定逮捕。
当年4月30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江西”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进贤县委原书记钟益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益民违反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违规调配、调拨和调用防疫物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持有的房产、股票,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打招呼,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不还,长期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住宅并转租获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高价出售房产、转让购房指标获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腐化,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失管失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违规批准房地产项目报建,非法占地、违法建造私人住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涉嫌受贿犯罪。
钟益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要求,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紧要关头,欺上瞒下,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将家族利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之上,以防疫物资为亲友谋利,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贪婪成性,卖官鬻爵,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家风败坏,搞“家族式”腐败,大肆插手工程项目,严重破坏营商环境;贪图享乐,违法占地建设私人宅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钟益民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8年6月24日,县委书记钟益民先后来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家中开展家访监督活动,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家访监督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强县委班子成员的归属感、荣誉感,进一步提升凝聚力、向心力。
家访中,钟益民给他们的爱人分别送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家风家训读本,并与家属促膝交谈,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家庭成员情况、身体状况、子女学习和兴趣爱好等情况,并向家属介绍了受访干部的职责分工、日常工作表现。钟益民指出,干部家属要多了解、理解、支持党员干部的工作,切实发挥好家庭廉政建设监督作用,当好“廉内助”、“贤内助”,守住纪律线,把好幸福门,与组织一道加强监督,共同呵护干部健康成长。
2019年9月2日下午,进贤县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书记钟益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钟益民要求,要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围绕“五个紧扣、五个推进”,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从政治高度、用政治眼光全面审视,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执行上级重大重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再强化,监督内容再聚焦,贯彻始终再发力,整改落实再严格,切实提高巡察监督的精准度和灵活性,确保巡察监督无死角、无例外。
钟益民强调,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要有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和钉钉子的工匠精神。要压紧压实巡察机构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责任、有关单位责任,推动“三责”同向而行;要把好巡察进驻“备课关”、问题线索“挖掘关”、巡察成果“运用关”,确保“三关”做细做实;要坚持依规“巡”、依纪“守”、依权“用”,实现“三依”一以贯之,持续擦亮巡察利剑,圆满完成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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