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心里都有个问题。我们的地产业出问题后,会持续多长时间?我们会不会出现日本那样“失去的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

我们再来复盘一下日本这段经典历史。

如果用最简要的话来概括,日本地产泡沫起因及泡沫的过程是这样的:

1985年广场协议后,日元迅速升值,对出口形成抑制。为了刺激经济,日本央行采取了货币宽松政策。在低利率和实体经济走弱的背景下,充裕的资金流入房地产和股票市场。

于是,日本房地产泡沫进入到了快速膨胀阶段。

当时的日本人,没有意识到潜在的风险正在逼近,仍然都在积极借贷,加杠杆,买地买房,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日本第一”,是很多人内心的想法,当时的美国人也对日本心生胆怯。于是,日本新增个人贷款从1984年只有10.7万亿日元,到了1989 年一度超过30万亿日元。

但是与中国不同的是,那时日本各类企业也是想着迅速发财,大量投资于土地和房地产。日本的银行贷款中,投向房地产业的占比从1984年的7.7%迅速上升至1989年的12.2%。

总结一下就是,家庭居民和企业界联手,共同推动了这个大泡沫的形成。

然后到了关键的1989年,日本央行突然大幅而又迅速地加息,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利率从1989年初的2.5%,迅速上升至1990年8月的6.0%。再加上1991年,日本政府突然开征地价税。

到了1991年中,这对于日本是关键的时刻。从那时开始,房地产泡沫破了。

但是跟美国2008年的房地产次贷危机不一样的是,日本在泡沫破灭后,居民和企业界借款的杠杆率在之后的4年,也就是 1991-1995 年间,都没有明显下降。直到10年后,杠杆率才下降到之前的正常水平,这是为什么?

有两个原因。

第一,日本的居民破产法使得日本人即使申请破产,也还得继续还贷。

日本的居民破产法则实行“许可免责主义”,即居民经过法院批准破产后,并不会自然意味着居民不用偿还贷款,而是居民还需要再向法院申请,获得法院批准后,才能免除债务的偿还责任,即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自然免责。

除此之外,日本居民一旦申请破产,现有住房会被拍卖清算用于还贷,而且如果房屋价值低于债务,居民还需继续还贷,这使得日本居民申请破产的意愿并不强烈,使得债务减记出清需要更长时间。

第二,出问题的企业破产速度很慢,主要原因是银行保护和社会伦理、企业责任。

日本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影响会比较大,所以,他们主动破产意愿比较低。日本企业有两大特点,那就是终生雇佣制和企业之间的交叉持股。

其次,日本的“主力银行制度”下,企业会选择一家银行作为主要融资来源,两者深度绑定、甚至交叉持股,银行不仅是企业最大的债权人,也可能是最大的股权人,甚至是实际控制人,这使得银行不愿意企业破产,而是选择持续给经营不善但关系良好的企业注资。

就因为这样,居民和企业部门未能快速破产出清,这使得大量不良贷款堆积在银行体系内,尾大不掉。

那么出现这样的问题,结果是怎样的呢?

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前十年经济的平均增速为4.6%,而在泡沫破灭后,经济增速中枢下移至 0.4%。之后日本长期处于低速增长阶段,史称为“失去的二十年”。

反过来想,如果日本当年快速出清了这些问题资产,就一定是好的策略吗?

我想也未必。刮骨疗伤式的解决问题,还会导致新的问题出现,那就是大萧条。美国1929年的大萧条,就与当时的政府在宏观上没有作为,任由企业破产,居民失业,有很大关系。

当然,上述的小复盘,还没有联系到日本的产业经济状况和国际政治格局的因素。

日本90年代后,整体产业经济也不够景气,重要新兴战略性产业没打过美国,也错失了几个世界产业创新的重要浪潮,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以史为鉴,以邻为鉴。关于衰退和萧条的宏观经济问题是极其复杂的,伯南克说这是宏观经济学的圣杯。

不管怎样,国际政治局势是边界条件,产业增长是根本动力,宏观经济管控政策至关重要。如果不能励精图治发展产业,在国际政治大国博弈,对内政策又管控不到位情况下,一味炒作房地产,代价是惨痛的。

所以,我们国家在房地产问题上,一直坚持了一个原则,那就是“房住不炒”。

注:文中部分观点参考了海通证券相关研究报告《日本消化房地产泡沫,为何用了10年?》

作者微信:brianzo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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