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千方百计增民富、解民忧、保民安。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58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投入资金230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幼儿园1000余所,学前教育公办率由37.8%提高到61.1%。

扎实推进健康烟台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长了2倍,全市人均期望寿命由78.23岁增至80.49岁。

城乡低保县均标准由每人每月375元和173元提高至953元和745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五捧“长安杯”,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是连续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七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