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地铁站的女厕所外有一块牌匾,上面写着:“对女性友好的首尔。”
然而,上个月发生的一起地铁谋杀案,让这个标语变得极具讽刺意味。
9月14日晚上8点56分,首尔地铁2号线新堂站内,一名31岁的男子尾随了一名28岁女性站务员进入女厕所。
他用事先准备好的凶器向该女子挥砍,致其身亡。
凶手叫全周焕,曾经也是首尔地铁的一名站务员,与受害者曾经是同事关系。
在杀害她之前,他是她的狂热追求者,已经跟踪骚扰她三年。
据悉,该女子是家中的长女,底下还有两个妹妹。她从小到大都非常优秀,2018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首尔交通公社。
那可是国企,她的家人都为她感到骄傲。
原本工作和生活都风平浪静,安安稳稳,全周焕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种平静。
他和受害女子不在同一部门,工作地点也不同,但还是因为工作上的交集互相认识了。
他对她是一见钟情,开始展开热烈的追求。
事实上,与其说是追求,不如说是单方面的骚扰。
女子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愿与他交往。
她明确说了“不”,他却当听不见,也看不见,不管不顾甚至变本加厉地骚扰。
有多变态?
他申请了十多个不同的社交媒体账号,对她进行信息轰炸。
她不回应,他就去找她的同事,要同事传达信息。
从2019年11月到2021年10月,全周焕给女子打了300多次电话请求和她约会,并通过手机简讯、通讯软件Kakao Talk给女子发过不计其数的信息,只为了“想跟你见面”。
想象一下,你若是遇到一个这样的变态,退避三舍都来不及,怎么可能答应他的要求?
发信息没有回应,他就升级攻势:跟踪。
从工作地点到家里,她去哪里,全周焕就跟到哪里。他不仅跟踪,还偷拍。
他的手机里,有对女子各种角度的偷拍照。拿着这些照片,他开始威胁她,如果不跟他见面,就将照片传播出去。
据统计,其骚扰的次数,多达350次以上。
这妥妥地就是犯法了,她能忍?
当然不能!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女子的做法都无可挑剔。
这个懂事的女孩,因为不想让家人担心,从未向家人透露过自己被跟踪骚扰。但是,她找了专业的律师,用尽了一切法律手段,试图自保。
她先是报警,警方曾给她提供过为期一个月的人身保护。那段时间,无法近身的全周焕确实消停了一会。
可是,警方不可能保护她一世,所以等人身保护期满,他又开始骚扰。
2021年10月,她和律师收集了全周焕偷拍、威胁她的证据,以违反《性暴力处罚法》为由,向法庭起诉了他。
然而,警方向法院申请逮捕令时,却被驳回。
理由是:
全周焕有固定的住所,没有可能会逃跑、串供。
明知他是个跟踪狂,还不逮捕,任由他自由出入。后果就是,全周焕的法院传票收了个寂寞,他依然继续跟踪,甚至更猖狂。
2022年1月,女子又在律师的协助下,以违反《跟踪处罚法》为由,第二次提起了诉讼。
这一次,全周焕被公司停职了。
但仍然没有被逮捕。
这时候,成为无业游民的他,感情又得不到回应,更加疯狂了。
为了不让全周焕找到,女子换了居住地点,还申请换了工作岗位,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行踪。
她在盼着开庭审判,给她一个解脱。
就在今年6月,检方追加了相关起诉,建议判处全某有期徒刑9年。
眼看着胜利在望……
9月15日,是开庭宣判的好日子。
一大早,女子给她的律师发了一条信息:
我们快等到了。
然而她不知道,致命的危险正向她逼近。
事实上在9月14日,全周焕就已经开始实施对女子的报复计划。
因为在最终判决出来之前,他还不算罪犯,他还是自由的。
晚上6点左右,他来到首尔地铁6号线龟山站办公室。他伪装成工作人员,登录了公司内部网络,查看夜班时间表,得知了女子当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晚上7点左右,他出发前往女子工作的新堂站。
7时45分左右,到达新堂站。
8点20分左右,他终于找到了女子,被潜伏下来,暗中观察和跟踪。
正在认真工作的她,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了猎物。
8点56分,女子走进女厕所,他立即跟了进去。
丝毫没有迟疑,他抽出早就准备好的刀,无情地捅向女子。
情急之时,受过培训的她拼命按响了紧急报警铃,并大声呼救。
可当地铁工作人员和市民赶到现场将全周焕制服的时候,她已经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
救护车赶到时,她已经没有了心跳。医师全力抢救两个小时,没能将她救回来。
一个聪明又独立的女子,她只是拒绝了一个追求者,她只是想自保,她做错了什么?
这个案件引起了韩国民众的公愤,无数的人来到女子受害的厕所,在墙上贴满便利贴,表达着他们的愤怒、恐惧和悲伤。
我想在工作日结束时还活着。
为了安全地拒绝我不喜欢的人,这种要求很过分吗?
这个国家需要死多少女人才能改变?
法律的存在,并不是最终目的。
韩国早就推出了《性暴力处罚法》、《跟踪处罚法》,但是在该女子被跟踪、骚扰、偷拍时,这些法律就如纸老虎一般,不仅对犯罪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有包庇犯人的嫌疑,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凶手一定会被判刑,但28岁的她,回不来了。
亡羊补牢,晚矣!
可悲的是,这种事情并不是韩国独有,日本就曾发生过骇人听闻的“桶川跟踪狂杀人案”。这还是发生在两个有《反跟踪狂法》的国家,而我们,目前还没有针对异性骚扰的保护令,也没有专门针对跟踪狂的法律。
想想,是不是一身冷汗?
法律总是滞后的,因为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最完美的法律只能做到在制定出来的时间点上符合社会情况,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
你也许觉得这很荒唐,可真正导致荒唐的,从来就只是人类,而不是法,更不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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