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现将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拟任法律职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高恩思,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合议庭庭长,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鹏程,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2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庭长,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国军,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合议庭庭长,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一合议庭庭长。
珏景,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合议庭副庭长,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督导合议庭庭长。
花勇,男,满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合议庭副庭长。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员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于10月24日17时前反馈到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如政治素质、任职资格、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依法办案等。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429-311778218242920777
通信地址:葫芦岛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葫芦岛市龙湾大街5号,邮政编码:125000)
2022年10月17日
编辑 | 贝莱
主编 | 贝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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