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写了一篇题为的文章。

文中列举了25位品牌房企营销总关于接下来还可能跟进什么政策的预测,主要包含6点:

1)首套两成,降公积金贷款首付

2)利率下降,降准降息(降存量房贷)

3)3套放开贷款

4)限购限贷的放松

5)二手房带抵押过户

6)城市更新+货币化棚改

如今,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即将从预测变为现实!

01

领导留言板回复显示:

自2015年我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在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证明的条件下,即可实现“带押过户”。2021年《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我市积极探索优化“带押过户”新模式,目前我市相关系统已基本开发完成,正在会同试点银行进行测试,待试点成功即可在全市推出该业务。

划一下重点:

1)我市积极探索优化“带押过户”新模式,目前我市相关系统已基本开发完成

2)正在会同试点银行进行测试,待试点成功即可在全市推出该业务

可以明确,天津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已经呼之欲出,随时都有可能落地!

02

传统模式的二手房交易活动要求卖方必须先解除房屋的原抵押才能办理后续的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带着抵押过户,即在原抵押存在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房屋的过户,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把解除抵押放到了最后环节。

今年8月以来,济南、青岛、昆明、深圳等多地推出“带押过户”新模式,在业内引起高度关注。

因为,“带押过户”实现了无需归还原有房贷即可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贷款,提高了二手房买卖的交易质量,从而进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

所谓的“带押过户”,其实是指存在抵押的房产,不用提前还清贷款就可以完成交易、过户,并发放新的贷款。

一旦落地带压过户政策,就意味着:

进一步降低交易的风险和成本,盘活二手房资源、加快二手房流通和交易,从而带动楼市的整体活跃。

而且,随着去年民法典的施行,“带押过户”有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03

可以确定的是,“带押过户”是一项多方共赢的好政策:

1)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为二手房交易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从而促进了市场交易的良性循环。

2)有利于化解交易风险,“带押过户”政策不需要先解押买方即可办理贷款,买方把房款打到提存账户就可以拿到房。

如果万一最终过户出现问题,房款还能原路返还,以最大程度保障双方利益,将风险降至最低。

期待天津落地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相信天津!未来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