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能电力(600023.SH)发布公告,根据浙江省及宁波市相关政策文件提出的关于实施镇海电厂整体搬迁改造、先建后拆的总体安排,镇海电厂区域拟实施整体搬迁

据悉,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范围包括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合称乙方)四家企业生产区域,按照产权证总用地面积约787亩。其中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各方同意由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能镇电”)作为电厂代表与宁波市镇海区政府(甲方)签署整体搬迁协议。

就公告所示,整体搬迁工作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关停镇海电厂区域9F、9E燃气机组。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搬迁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和管线拆除工作,具备交地条件。资产处置约定:整体搬迁范围内的土地、建(构)筑物、码头设备等资产归甲方所有。整体搬迁范围内的燃煤、燃气机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等资产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置。由乙方负责整体搬迁范围内设施、设备拆除、封堵、管线吹扫等工作,其间所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企业关停资产损失额度为人民币10.52亿元。浙能镇电代表搬迁范围内四家企业与镇海区政府签订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补偿协议,补偿总金额12.1亿元,公司的三家控股子公司获得的补偿资金为12.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