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知识产权(≤30分)

1、知识产权(≤30分)

1)技术的先进程度(8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分);

3)知识产权数量(8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

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附加分2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5项以上,才有可能拿到30分。

1)5项以上(25-30分);

2)4项以上(19-24分);

3)3项以上(13-18分);

4)2项以上(7-12分);

5)1项以上(1-6分);

6)0项(0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企业成长性指标(≤20分)

4、企业成长性指标(≤20分)

企业成长性指标指净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净资产额÷第一年净资产额+第三年净资产额÷第二年净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用计算所得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分别对照下表指标评价档次(ABCDE)评出分数比例,用分数比例乘以赋值计算出每项得分,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实际得分。

比率档次标准及对应分值:

A:≥0.35(9-10分);

B:≥0.25(7-8分);

C:≥0.15(5-6分);

D:≥0.05(3-4分);

E:<0.05(1-2分);

F: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