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孔令茹 通讯员 范洪艳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今年10月,是全国第13个“敬老月”。山东省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达到1606万,居全国首位。如何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更便捷、更暖心、更贴心的社保服务,山东社保经办机构不断探索,努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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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窗口”搬到“村口”,

社保服务实现“就近办”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群众大多生活在农村,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使群众“少跑腿”,全省各级经办机构不断探索,积极依托银行、基层服务平台实现更多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事项下沉,努力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便民服务圈,不断满足群众“就近办”需要。

滨州市充分利用农村超市、村卫生室、村两委办公室等现有场所挂牌设点,开发建设村级人社服务平台信息系统,部署应用自助终端,形成村级人社服务平台。

目前,滨州市累计建成村级人社服务点1993个,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偏远农村和400人以上村居全覆盖,广大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办理社保、医保等业务和10余项金融服务,建成了群众家门口的人社服务“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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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充分挖掘银行分布广、硬件好、服务优的特点,同农商银行密切合作、深入部署,开启社银合作服务新模式。目前,临淄区农商银行51家营业网点可通过“智慧人社综合业务平台”办理11项社保业务,为参保群众的幸福“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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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出“窗口”走上“街头”,

社保知识大餐“送身边”

“以前自己对社保政策不了解,咨询政策问题也只知道要跑到当地人社部门,费时又费力,现在政策都送到我们村里啦!”一位群众在采访时提到。

济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保政策进万家”深化行动,以“服务面对面、政策来敲门”为主题,突出“起底式”宣传特点,聚焦群众关心问题,创新宣传方式,将社保服务和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走出“窗口”走进“家门”,

社保服务打造“帮办代办”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社保工作能否真正惠民利民,贵在落实,重在落实,全省各级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立足本职工作,以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全面提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质效。

“小伙子,真的很感谢你,感谢……”今年66岁,从未享受过养老保险待遇的王新英老人来到东营市垦利区社保中心寻求帮助。因老人原户籍地为聊城市高唐县,在迁移户籍前已满60周岁,并且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有部分需要本人进行现场办理,所以需前往高唐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业务。但老人年纪已大,文化程度低,自行前往原籍聊城市高唐县办理手续十分困难,于是,垦利区社保中心决定驱车260公里,前往高唐县陪同老人完成业务办理。

经过两地社保中心沟通配合、积极协调,最终顺利为老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补缴费、社保卡制卡激活等多项业务。在5月份办理完手续后,王新英老人于6月22日就领到了第一笔养老金,垦利区社保中心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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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敬老月”来临之际,全省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充分利用好这一契机,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广大老年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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