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订购了比亚迪汽车的购车者,盼星星盼月亮,也没能盼来提车的那一天。让购车者气愤的是,竟然有销售声称,贷款买车可插队提车,这是真的吗?

购车者 黎女士:3月30号交了1000块钱的定金订了车,店里面的销售跟我口头承诺的是3个月左右提车,一直被拖到了9月份的时候,距离我定车的时间大概已经快6个月了,实在是等不了了。

今年3月底,黎女士在海南立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1000元定金,订购了一辆比亚迪元plus轿车。按照黎女士的说法,销售人员口头承诺3个月交付,哪想一等就等了半年多。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其他购车者。

购车者 汤先生:这边的销售顾问说交一些定金,3到4个月之内就可以提车,到现在你看也6、7个月了这个时长,3月份的时候我媳妇还没怀孕,现在我媳妇肚子都已经显得很大了, 你说有影响吗本身我们是想3个月拿到车,放放味,去产检去医院,现在我们只能说她出行自己打车。

购车者 黎女士:昨天的沟通他还是不能够给到我一个明确的时间,我对他们的承诺已经不抱有信任了,我要知道一个具体确切的提车时间。

这期间,不少购车者加入了购车群。让大家没想到的是,在群里,有人称,接到比亚迪销售的电话,对方声称“有金融方案的有现车”,“全款要排队,插队只能花钱”。

购车者 黎女士:一个群友他接到比亚迪立迪店的销售的联系,跟他说如果他这边做贷款,走金融服务的方式去提车的话,就帮他加塞,插队提车,全款的话就是老老实实排队,我什么时候交的定金,根据这个排序安排交车,那是最起码的原则是吧。

针对购车者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海南立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了解。一名负责人表示,车辆交付时间过长,原因主要在于产能。

海南立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眈眈:订单多,然后产能少,就这两个不匹配,销售顾问执行过程中,他肯定有相应的这种为了拿订单,他有可能会做他个人的承诺,但他个人承诺一定不代表公司的承诺,个别的销售顾问如果有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对他进行教育或者是处罚。

现场,这名负责人称,黎女士的车辆预计在一个月之内能够交付,但无法做出明确承诺。此外,针对“插队提车”的说法,这名负责人也给予了回应。

海南立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眈眈:记者:我想了解一下这个插队,这个截图里的字眼他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可能就是他表述不清楚,像我刚才说的精品车,包括有一些做了专项的贷款,比如说前面那个人他没过,这个车是要做那个贷款的 后面的人如果做了那个贷款,他就会匹配上那个车了,这个要批评,不是叫插队,被(销售人员)描述成了这就叫插队了, 所以我觉得这就完全是我们的失误,叫做一个是能力不足,第二个责任心,这个东西我们一定要去做相应的整改。

采访中,记者也将情况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比亚迪4S店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拖延和插队交付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购车合同购销违约责任不平等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比亚迪整改

采访中,购车者黎女士质疑,商家拖延交付车辆。那么,当初签订购车合同时,有没有明确交付时间?大家在购车及签订合同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细节,以免后续维权难呢?继续关注。

购车者黎女士表示,当初销售口头承诺三个月左右交付车辆。而购车合同则写着,提车时间以实车到店为准。黎女士说,因为有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在先,当初她看到这一条时,认为是销售方考虑到车辆交付时间可能略有延迟,为了规避违约责任才这样写,哪想车辆拖了半年仍未交付,这让她实在无法接受。

购车者 黎女士:(大意)跟我一样的情况,拖延交车一拖拖半年的,我知道的有四五个,这是对我权利的侵犯。

黎女士认为,购车合同这条“实车到店为准”,让购车者十分被动。对此,销售方做出这样的回应。

海南立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眈眈:(大意)在之前一段时间的购车合同中,由于交付时间一栏写明了具体的时间,从而导致未能按时交付车辆后产生诸多矛盾,因此,才改用“以实车到店为准”这样的写法。

购车者质疑,如果销售方以此为由,无限制拖延交车,购车者又该怎么办呢?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 赵宇喆:因为它的写法非常地含糊,所以说是没有明确约定交车时间,这个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就不能很好地保障他的权益,一般来说,在购车合同中是会约定好交车时间的,民法典有规定,没有约定标的物交付期限或者说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进行补充,不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说还不能够确定的,那么咱们消费者作为买受人,是可以随时请求出卖人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个准备时间也不会太长,肯定是不允许无限期地拖延。

此外,在当天的协调过程中,记者还注意到,黎女士的这份购车合同中还写明:若购车者未能按协议的约定时间付款,销售方有权解除协议,已收购车者款项不予退还,作为补偿金。若销售方没有按协议标准供车,购车者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已付款项或调换车辆。对此,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合同文本双方违约责任不平等,需立即整改。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灵山监督管理所 副所长 张辉:你这个双方违约责任就不平等了,立刻把它改了,如果再不改的话那我们就要处理了(海南立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眈眈:发现的问题我们马上要整改)下一步我们会监督他这个合同进行整改,现有的这个合同你就不要再用了。

职能部门提醒购车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注意:认真审阅,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或承诺,应在合同中写明车型配置、颜色、价格,包含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注意留存单据和交易留痕,保留相关证据,便于出现纠纷后进行维权

记者了解到,今天中午,黎女士订购的车辆已经到店,可完成后续尾款支付及提车手续。这件事虽然得到解决,但是汽车销售行业近年来存在的诸如“加价提车”“不平等条款”等乱象,不得不管。乱象不但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希望政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行为;建议推进完善汽车销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经营者违法经营情况通报机制,出台汽车销售规范合同文本等,预防商家自行制定霸王条款,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支撑。

记者:贾云天、陈献凡

编辑:张扬扬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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