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段子:“杀人祭鬼”这种事儿在宋代社会经常发生,《夷坚志》记载了很多相关故事,这个话题值得深究,那时人们的观念中确实存在着真实的“鬼神”,否则不会杀掉不相关、不认识的人。
【原文】
吉水县人张诚,以乾道元年八月往潭州省亲故,次醴陵界,投宿村墟,客店主人一见如素交,延接加礼,夜具酒肴对席。张谓无由而得此,疑有它意,辞以不能饮。且长途倦困,遂就寝。
良久,堂上灯烛照耀,起而窥。窃见主人具衣冠设茶酒,拜祷于画像前。听其词,屡言张生,知其必以己祭鬼,不敢复睡。主人既退,望神像,一神眼睛如盏大。张料已堕恶境,而无由可脱。
尝闻大悲咒能辟邪,平时诵习,于是发心持念。及数过。睹大眼者自轴而下,盘旋几上。须臾,有声剥剥,迸作小眼无数,其状可畏。乃闭目坐于床,诵咒愈力。时闻敲户击搏,欲入不能,已而鸦噪,天且明。张亟走出,不暇取囊箧。但聆店家聚哭,无追逐者。
行二里少歇,闻途中来人则云:“彼店主翁,中夜暴卒。”徐扣其实,蓋因三世事妖鬼,岁以一人祭之。往过遭害,不可胜举。其法若无外人,则祸及家长,斯其验也。
湘中风俗,大抵皆然。管荣之表叔莫主簿者,寓居吉水,与张为邻,亲见说兹事。张从此不复出。(荣之说。)
【白话版】
吉水县(今隶属江西吉安)的张诚在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八月去潭州(今湖南长沙)走亲戚。一天,他走到醴陵县(今湖南同名地)地界,投宿在一家村中旅店,店主人跟他像是一见如故,很热情的接待他,礼节超过寻常,而且夜里还准备了酒菜要招待他,张诚觉得没理由得到店主如此对待,心里怀疑他有别的意思,就推说自己不能喝酒,加上确实长途困倦,张诚就睡觉安歇了。
很长时间过去,旅店正堂已经点上了灯烛,照的很亮。张诚起身偷窥,见到店主人一身衣冠打扮,郑重其事的摆设茶酒,向一副神像下拜祷告,细听他的说词,里面屡次提到张诚,张诚意识到他一定是要把自己献祭给神鬼,于是不敢再睡了!主人祷告后离开,张诚望向神像,只见其中一个“神灵”的眼睛有茶盏那么大。张诚料想自己已堕入恶境,而且没办法逃脱。
他曾经听说大悲咒能辟邪,加上他平时也诵习,于是开始发心持念。念了几遍后。他看到那大眼神灵竟然从画轴上下来了,盘旋在几案上,紧接着,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那大眼竟然迸裂成无数的小眼睛!那样子非常让人害怕。张诚于是在床上闭目,愈加用力的念诵大悲咒。此时听到有敲门和打斗的声音,有一种力量要进来,却进不来。过了一阵,屋外传来乌鸦呱噪的声音,天快要亮了。张诚急忙跑出这家旅店,都来不及拿自己的行囊包裹,只听到店家的人聚在一起哭泣,也没人来追赶他。
他跑出二里地,稍微休息一下,听到路上的行人跟他说:“那旅店的主家翁,半夜时突然死了。”张诚慢慢打听到实情,原来那家三辈人都侍奉妖鬼,每年要用一个活人祭祀他家供奉的鬼神。往来遭害的旅客,数不胜数。他家实行的这种妖法如果没碰到合适的外人,最后的祸患就得他家主人自己扛,店主人之死就验证了确实如此。湘(今湖南一带)中的风俗,差不多都是这样。
管荣之的表叔莫主簿寓居在吉水县,跟张诚是邻居。他是亲耳听张诚说的此事。张诚以后就不敢再出远门了。这故事是管荣之说的。
【祥宏点评】:醴陵,现为湖南省辖县级市,由株洲代管;鸦噪,鸦鸟喧噪;囊箧,行囊包裹;“杀人祭鬼”这种事《夷坚志》记了不少,在宋代的湖南、湖北、江西、福建等地,这种事很多,官府设立过专门的部门严厉打击过,大体是类似本故事的情节:有些人家侍奉妖鬼(可能是动物精怪,也可能是蛊毒之灵),用活人祭祀,被杀之人的鬼魂最后听命服从于“妖鬼”(或蛊灵),结果妖鬼会兴旺养蛊者或侍奉者;显然故事发生了时空重叠,所说的张诚已落恶境,说的是他显然感受到那“妖鬼”是一种真实的存在,结果他用大悲咒进行了化解,也可以说,这是个大悲咒感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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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帙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700多个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修证地圆融道家,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表面看,它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又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天下没有新鲜事,一切尽在《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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