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一女子花56800买了辆二手车,2020年的车,仪表盘上显示的公里数为17000多公里,女子觉得这辆车买得挺划算。不料,她去给车子做保养的时候才发现,车子表盘被动过,实际公里数其实是70000多公里,而且很多零件都被更换过。

10月2号,陈女士在嘉诚精品买了一辆二手车,公里数是17,000多公里。手续都办好后,陈女士才想起来没有签合同,车行老板叫她第二天再过去,陈女士就把车开走了。

回家之后,陈女士就把车开去做保养,一个在场的朋友提醒她,车子可能有问题。她就找了一个第三方来检测。
谁知,检测结果真的出了问题。第三方检测出来的报告显示,车子的表盘确实被动过,实际公里数不是17,000多公里,是70000多公里,而且还更换过很多的零件。
陈女士很生气,感觉受到了欺骗,她来到车行找到车行老板,车行老板却说,车子卖给陈女士的时候,他已经说得很清楚,表显公里数不是真实公里数,17000只是表显公里数。
车行老板表示,他们也不知道真实公里数,他们只是卖二手车的,不可能用电脑去读取车子的数据。而且就几万块钱的车,如果陈女士要求保真实公里数,他会跟陈女士签合同。

陈女士不接受车行老板的说法,她表示自己作为消费者来说,选择这台车的原因就是因为车子是2020年的,而且表盘上的公里数是17,000多公里,所以她感觉这个车没有开多久。而车行老板的这一系列行为,是一种欺骗的行为。
经过协商,车行老板提出,可以出5万块钱收回来这辆车。陈女士却不接受,车子买来还不到一周,就要损失6000多块钱,而且还不是她的责任,无论如何她都接受不了。
律师表示,二手车公司未如实告知陈女士,涉案车辆曾遭受过交通事故,与及真实的行驶公里数,致使陈女士对该车的性能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做出了购买的决定。陈女士的行为符合法律上的重大误解行为,可以要求退车。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路程公里数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虽然二手车公司对车辆的情况,没有尽到提示和说明的义务,但当时陈女士也没有对车辆的质量提出异议,或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陈女士如果有证据证明,在交易过程中,二手车公司存在欺骗或者诱使等行为,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要说车行老板不知道车子的真实公里数,我觉得有点牵强。毕竟,一辆两年不到的新车,卖5万多块钱,想想里边肯定有猫腻。我觉得老板明显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但陈女士自己肯定也有一定责任,这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车子,她也敢买?在我看来,如果自己不是专业人士,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贪小便宜的背后,往往是吃大亏,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