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文章中,我们提出一个很有趣的公司治理的话题:如果你只是股东,你能开除公司的保安大叔吗?

这个问题的核心还在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在回答之前,我们先一起看一个现实案例,有同样的意味,结局令人唏嘘不已。

大娘水饺吴国强的悲伤

2015年新春,大娘水饺公司正在喜气洋洋的召开公司年会,股东高管欢聚一堂,把酒言欢,唯独创始人及股东吴国强,颇为悲情,不仅没有收到年会邀请,甚至负气前往酒店参与时,被20多个公司保安拦在了门外。

这个案例可能超出了很多人的认知,在气愤的同时,不禁疑问:1、股东难道没权参与年会吗?2、公司的保安怎么有权拦着股东不让其参与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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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可以吗?

从道德情分上说,大娘水饺公司不地道,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从法律角度而言,我的答案:可以。

我们在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才发现你是公司的“神”吧》,提到董事会、总经理职权的重要性。今天,我们通过案例,在法律层面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一起来演绎下这个案例。

吴国强只是公司的股东,虽然说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但是权利的行使必须依靠股东大会决议方式行使,股东个人并不能行使股东大会的职权,如果你是小股东,不能控制股东会,你会发现你股本无法行使股东权利,即使能够行使也非常困难。

在大娘水饺案例中,我们发现,彼时的吴国强并不能控制董事会,甚至都不是董事会成员。如果不是大股东,但如果吴国强能够控制董事会,可以非常明确的讲,总经理会“八抬大轿”把吴国强接到年会现场,毕恭毕敬,这是因为董事会对总经理有提名权,可以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通俗的讲,只要你总经理胆敢对我不敬,我马上把你炒鱿鱼了,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就直接解聘。

年会这类事项属于总经理权利项下的一般事项,无需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就决议,在吴国强对总经理毫无约束的情况下,对他的不敬并没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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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声

回到股东解聘保安的话题,本质是一样的,如果你仅仅是股东,不是董事,或者你是董事但不能控制董事会,也就意味中你无法控制总经理,而解聘保安的权利在总经理或听命于总经理的办公室主任,此时你想解聘保安也是难以实现的。

这么一个小小的话题,却夹杂着血与累的苦与痛,夹着公司治理的深层次控制权问题。作为企业家,必须认识到企业发展过程中,在引入如pc、ve等外部投资人时,务必重视公司治理问题。我们必须以俏江南、大娘水饺案例为鉴,不要重蹈历史覆辙。

后续我们还会围绕公司治理问题进行讲解,关注我们,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分享我们的文章,让你的亲朋好友也能及时“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