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淄博桓台警方通报,2名阳性感染者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致3人感染,765人被隔离,被刑事立案调查。
通报原文:
9月5日,桓台县疾控中心接到外地协查信息,自市外驾驶货车入淄的刘某、仇某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其中在桓台有活动轨迹。接到协查信息后,桓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经调查,9月2日,刘某(男,51岁,货车司机)、仇某(女,46岁,同车随行人员)驾驶车辆到桓台县某集团公司运输货物,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主动报备行程,未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出入某集团公司厂区、沿途面馆等场所,导致桓台县内3名居民感染新冠病毒,765人被采取隔离措施。
刘某、仇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近日,桓台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上述两人刑事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丨i桓台、济南时报
一审丨欧宗林
二审丨邓芷欣
三审 | 任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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