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鄂州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启动加装电梯

鄂州的部分老旧小区里没有电梯

小区居民以老年人偏多

上上下下不安全、也不方便

为了提升市民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鄂州市、鄂城区相继出台

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实施意见

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让居民可以一键“回家”

这项工作已经启动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2022年目标

中心城区启动100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任务,年底前确保建成投入运行。

二、哪些小区适用

中心城区(凤凰、古楼、西山、樊口等4个街道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5层以上(含5层)住宅(有合法手续或合法证件)。

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办法。

三、注意事项

(一)在建筑或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城乡规划、日照、结构、消防、环保、应急救援、防雷、电梯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

(二)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取得本单元内建筑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以户为单位)要求增设电梯的书面同意意见,并就建设、运行、维护和费用分摊等事项达成协议,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

(三)增设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增设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为加装范围内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调整各业主的分户产权面积。

四、资金筹集

(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

(二)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政府补贴资金。

(四)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另外,公积金也可以提取哦,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出资的电梯建设费用。

五、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分为业主申报、部门审查、施工验收几个环节。

业主申报阶段,需要民意征集,利害关系人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方案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即可通过社区居委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意向。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以实用为原则,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阻碍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电梯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他负荷,该线路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应当尽量少占用现有绿化地带和设施,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

部门审查阶段,由街道受理、部门联审、图纸审查。街道办事处应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服务窗口,所有审查事项由该窗口统一受理、办理、出件。

六、资金奖补

(一)申请范围按照本意见要求在本意见施行期内完成电梯增设的5层及5层以上的住宅(不含整栋独立产权的住宅)电梯。

(二)补贴标准由市区财政列出专项预算,每部电梯补贴10万元。

注意,方案实施前,按照《鄂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鄂州政规【2018】6号)已增设完成的电梯,可参照本实施方案领取财政补贴。

“我们这栋楼共11层,居民几乎都是老年人,有个三病两痛的去医院要背着上下楼,太不方便,现在终于盼到可以加装电梯,以后随时都可以下楼活动锻炼了。”凤凰街道南塔社区工会大厦的居民汪自云说。

出行问题与居民生活幸福感

息息相关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一直是大家密切关注的民生实事

实施意见的出台让大家的期待

逐渐落到实处

你希望自己的小区加装电梯吗?

快在评论区留言吧~

来源:鄂州融媒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