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作出罗府函〔2022〕144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房屋征收范围图内的被征收房屋,标志着蔡屋围项目房屋征收之后,罗湖城市更新征收第二单正式落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依法征收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范围内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房屋征收范围图内的被征收房屋。被征收房屋信息详见《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权属核查情况的公示》。 三、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月23日。 六、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补偿方案详见《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该方案已于2022年10月24日在征收范围、罗湖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lh.gov.cn)公布。 七、征收行为限制:征收实施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房屋转让和《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行为。
项目概况
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六批计划》。
港莲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和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紧邻,均位于《深圳市罗湖06-01号片区[莲塘地区]法定图则》划定GX02城市更新单元内。为加强协调,将两个更新单元进行统筹规划,分别实施。该统筹项目规划已经区政府审定核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罗府更新复[2020]6号)。
其中港莲路工业区更新单元用地面积36513.3㎡,拆除用地面积32325.0㎡,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6043.2㎡(含划入国有未出让零星用地2501.7㎡)。规划容积152160㎡,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73310㎡、住宅73300㎡(含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20450㎡)、公共配套设施5550㎡。
申报主体
港莲路工业区更新单元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及深圳市俊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天安地产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占股50%,天安地产间接子公司上海天颐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天安地产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为天安中国房地产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而在2015年9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下属子公司以6000万元收购天安中国房地产50%股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集团”),是阳光城控股投资的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上市企业(上市代码:000671),1995年始创于福州,2012年管理总部迁至上海。作为一家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业运营的全国化品牌地产开发集团。
项目历程
HISTORY
项目历程
2019年4月
项目列入《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六批计划》;
2020年10月
项目规划公告;
2021年12月
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2022年9月21日
征拆补偿方案听证会举办;
2022年10月24日
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的意见汇总及回复情况说明和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发布;
2022年10月26日
房屋征收决定书发布。
政策背景
2020年12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国家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尽管当前《条例》仍有待各项配套措施出台完善,但对当前各项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义重大,是深圳城市更新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创设了“个别征收+行政诉讼”机制,剑指深圳城市更新项目中的拆迁难题。
2021年7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收规定》)意见的通告,通过制定《征收规定》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的实施程序,保障被征收房屋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更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详细解读:)
2022年7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分别作出罗府函〔2022〕88号、罗府函〔2022〕89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范围内的蔡屋围新八坊4号房屋、新十坊9号房屋,标志着深圳更新条例时代的首单房屋征收案例正式落地。(详细解读:)
罗湖是城市更新的强区放权的第一个试点区,在《条例》出台前已出现了“零星房屋征收”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案例,现在《条例》后首个城市更新行政征收案例也诞生在罗湖,充分体现了罗湖在城市更新领域的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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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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