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春运等长假一直以来都是运输高峰时段,人们走亲访友,回家团聚,总有少部分个体因买不到票而霸占他人座位,面对无理取闹霸座者,该如何处理呢?

国庆放假是继春节假期后最长的一个假期,多数人会选在这个时间段看望亲人,由于人数众多,个别乘客会买不到去往目的地的长期坐票,出现“买短乘长”、“霸占他人座位”等行为。

如经乘务员补票提醒后,依旧不履行职责的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高铁霸座看似是一件小事,但却属于违法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明确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修养和素质,是检验一个人品德的关键,综上所述,高铁霸座者不仅要面临道德上的谴责,还将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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