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误会,我们只是同事,他就是来我们家住了一晚,我们什么也没发生,同事间经常互帮互助,关系亲密点儿怎么了?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你个渣男!”,空姐小庄在向自己的男朋友沈先生解释。
2021年4月份的时候,沈先生在飞机上邂逅了高挑美丽的小庄,怦然心动,主动加了小庄的微信。随后,对小庄进行了表白,小庄了解沈先生家境殷实后,便同意了交往。
转眼来到了2021年的7月份,慢慢地沈先生和小庄聊起了结婚的事情,沈先生已经准备好了婚房,心里美滋滋的,认为自己能娶到小庄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就等着双方商定结婚的日子了。
自此以后,沈先生就把小庄当成了自己的妻子,花钱也更加阔绰了起来。不算日常开销,光转账就高达66万多元,还花了20多万元为小庄配置了一辆中档轿车。
8月份的时候,沈先生无意间发现了女友的微信小号,里面有陌生男人和小庄暧昧聊天,还叫小庄“小野猫”,沈先生就怀疑女友出轨了。但是小庄极力解释,说只是同事之间随便的聊天而已,那是工作号,不要多想。想着马上就要结婚了,沈先生就没有继续追究这件事。
小庄向沈先生表示,自己想有个家、想有个依靠,沈先生欣喜若狂,开始筹备婚礼。沈先生也多次陪同女友小庄去挑选钻戒和首饰、挑选家具、挑选装修公司。但是不久之后,发生了一件让沈先生如遭雷击的事情。
出差的沈先生,为了尽早回家陪着小庄,买的晚上的高铁,但是进小庄的家后,沈先生发现洗手间里有两双牙刷,床边有一双随意摆放的情侣拖鞋,床单上面还有不明液体。在电梯的监控里看到了女友小庄穿着空姐制服和一陌生男子共同走进电梯。
次日,小庄的母亲找到了绝望而气愤的沈先生,让沈先生相信小庄,再给小庄一次机会。深爱小庄的沈先生答应了,随后双方共同拟订了婚前协议,上面的内容显示,这件事一笔勾销,以后不准再提。
没过几天,沈先生没想到小庄悔婚了。小庄的母亲更是毫不客气地表示,沈先生既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也不够优秀,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沈先生感觉自己被骗了,前前后后,在小庄身上已经花了一百多万,沈先生想要追回自己花在小庄身上的钱。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男女恋爱期间的花费和送出去的礼物,能够追回来吗?沈先生向小庄索要的这笔钱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男女双方的恋爱、结婚以及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对于日常吃喝玩乐的开销,是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在无书面约定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情侣之间的这种行为视为赠与,一旦双方终止恋爱关系,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对方返还。
不过,对于彩礼、购房、购车等大额的支出,可视为符合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赠与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1.沈先生用于日常开销的10多万元费用,属于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不能向小庄主张返还。
2.在两人准备结婚以后,沈先生花费的20多万元购车款,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既然没有缔结婚姻,沈先生有权要求小庄返还。
3.66万多元的转账,发生在二人达成结婚的合意以后,66万多元的转账也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既然没有缔结婚姻,沈先生有权要求小庄返还,否则小庄会构成不当得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转账里,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如520、1314等这类数字的转账金额,分手后不能要回。
热恋中的男女都是感性的,分手之后又都理性了起来,想要挽回损失。男女朋友之间的钱财往来最好是清清楚楚,借款是借款,赠与是赠与,避免以后扯皮。对于此案,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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