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袁泽睿)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起正式施行。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任务,规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与原《个体工商户条例》相比,立法目的、主要内容、条文结构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可谓"脱胎换骨",由一部登记管理的专门性法规转变为促进发展的综合性法规。为增强行政法规的协同性,突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立法主旨,明确向社会释放扶持发展的强烈信号,在制定过程中综合各方面意见,将法规名称确定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而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在新《条例》施行后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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