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称,已就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逾期未付合同款事项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7814万余元。9月30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
公告称,2019年1月31日原告和被告共同签订《沈阳铁路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热项目(二期工程)——维修改造工程买卖合同》、2019年5月20日双方签订《自控设备买卖合同补充合同》,目前中铁九局尚欠原告巨额货款拒不支付,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严重损失。
中铁九局成立于2003年,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是集设计、施工、科研、房地产开发为一体的多功能、大型集团;因具有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及铁道行业甲(Ⅱ)级、公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也是东北地区唯一一家“四特四甲”建筑施工企业。
这样一家实力雄厚的大型央企,却多次因为欠款而被告上法庭并败诉,近二年就有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低价中标,违法转包,拖欠工程款 | 中铁九局与四川省欣旺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4年1月,中铁九局作为建设工程承包人承揽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包人)官兵公寓房工程施工,并随即将工程全部内容转包给四川省欣旺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公司”)。
将工程全部转包已经是违反合同法行为,而且实际的施工方欣旺公司仅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质。
在施工中,欣旺公司发现,由于投标报价时,多项材料单价低于施工时市场信息价格,若按原材料单价计算将远远低于实际成本价,产生严重亏损。欣旺公司遂通过中铁九局以协商、诉讼等手段,要求发包人调整工程结算价格。
后经法院判决,发包人把调增的工程价款200余万元支付给中铁九局。但中铁九局并不向欣旺公司支付,拖欠近5年,欣旺公司无奈将其告上法庭。经一审二审再审,直至2020年11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中铁九局限期支付欣旺公司工程价款21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
值得思索的是,该案一审法院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的一段文字:
“本院认为……低价中标的违法行为必然导致正常施工的经营亏损或偷工减料施工形成劣质工程。中铁九局作为有较高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自己不亲自完成承包工程施工,为转嫁危机,却招引欣旺公司承包涉案工程,以含糊不清的合同约定非法转包并引导欣旺公司为其完成了涉案工程,其中发包人也给予了默契配合,导致欣旺公司认为能够按照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审计确定,按照行业惯例获得应有的工程利润。中铁九局的违法转包及隐瞒低价中标事实的行为,对欣旺公司也构成了欺诈,违反了商事交易中最根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对此当然应当承担责任。”
中铁九局对于违法转包是有前车之鉴的。2011年,新华社记者曝光吉林境内在建的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存在“骗子承包、厨子施工”和工程质量隐患等问题,一时引发轰动。其后不久,铁道部公开通报宇松铁路工程质量重大责任事故,认定中铁九局作为宇松铁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这起质量事故和严重的违法分包、转包问题负主要责任。中铁九局主管副局长被撤职,另有多名干部被撤职和免职。
案例二:以发包方财政资金未拨付为由拖欠货款|中铁九局拖欠沈阳日丰成控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货款案
2021年,中铁九局因拖欠沈阳日丰成控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成控”)货款被起诉。因沈阳铁路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热项目(二期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总包方中铁九局的辽宁供热工程项目经理部向日丰成控采购各种供暖材料,合同总价(含税)4800余万元。
日丰成控于2019年10月完成供货,其后中铁九局陆续向其支付货款916万元,剩余应付货款2500余万元未支付,直至2021年1月,日丰成控就此提起诉讼。
被告中铁九局虽以项目发包方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财政专项资金未拨付,“所欠货款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为由进行抗辩,但仍在一审和二审中败诉,被法院判令其限期向日丰成控支付剩余货款。
此案与本文开头提到的工大科雅已经起诉的案件类似。工程内容都是沈阳铁路局“三供一业”改造项目,发包方都是盛京能源。
盛京能源隶属沈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为沈阳市国资委管理的国企。主营城市供暖等业务,覆盖沈阳市30%的供暖面积。盛京能源因经营失当、管理失范等原因,在2020年10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发行的5亿元城投债违约,导致金融市场“城投信仰”被打破,一时引发舆论哗然。
不过,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即使发包方对总包方合同违约,也不是总包方拖欠分包方货款的充分理由。如果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已达成,就更加没有借口拖欠了。
因为拖欠货款工程款,中铁九局不仅频遭起诉,甚至还被卷入“雇凶打人”事件。
在合同纠纷中被指“雇凶打人”,多名嫌疑人被逮捕
2022年7月,陕西志工隧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林我锐在某诉求平台投诉中铁九局炉慈高速TJ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中铁炉慈TJ2项目部”)。林我锐称,在中铁九局七公司总包的湖南炉慈高速TJ2标太平镇隧道项目中,其带领的施工队从2020年9月起,按照中铁炉慈TJ2项目部指令,用1年多时间进行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后因签订分包合同、索要工程款事宜与中铁炉慈TJ2项目部产生纠纷。
林我锐称,“2021年12月23日下午,中铁九局湖南炉慈高速公路TJ2标项目部公然纠集、组织雇佣3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驾驶6台车辆冲进我方营地。这些人身穿中铁九局标志印花反光背心、头戴中铁九局字样安全帽及口罩,持铁锹、棍棒等工具以黑恶性质极其残忍的手段殴打我方十几名在场施工工人,打人后将伤者强行拖赶出生活区,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住院(轻伤二人、轻微伤数人),且砸毁我方所有工人的手机(怕手机上留下他们作案的证据),盗抢现金,开走车辆,砸毁我队生活区、办公室等有关物品,行为手段十分恶劣,当地群众都不敢上前劝阻,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石门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在对林我锐的答复中称:“纠纷发生后,石门县公安局成立专班,介入调查,逮捕多名违法嫌疑人,刑事案件现已诉至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工程款及合同纠纷,本属民事纠纷,双方都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但中铁九局通过这种手段来解决问题,性质就完全变了。
2013年—2014年前后,中铁各工程局在全国各地屡发安全事故和打架斗殴事件。
人民网对此关注报道,新闻标题《管理粗放围殴不断 “中铁暴力”何时休》语气强烈。
人民网评论“中铁暴力”的文章。 图片来源:人民网
其后数年,随着央企改革步伐加快,整体素质明显提升,这种严重损害国企形象的恶劣事件有所减少。但偶尔曝光的一些事件证明,中铁系统一些企业、一些部门仍然存在意识上唯我独大、基础管理薄弱等种种问题。
编辑观点: 央企应为国企形象建设做好表率而不是拖后腿
目前,中铁九局对工大科雅的诉讼未有公开的回应及消息发布。
在小编试图就稿件内容进行核实时发现,中铁九局没有官方网站,网上查到的两个公开电话号码,一连数日都处在无人接听状态。位于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的集团总部,进出园区都要刷门禁卡,对于无预约访客不予接待,大堂前台人员也拒绝提供任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这样的做法,虽然对办公环境秩序有所好处,但对一些来办事、咨询、反映问题的群众来说,也等于切断了通路。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已经延伸至村级三务公开,司法公开、医务公开也在不断深入推进的今天,中铁九局作为一家应该勇担社会责任的央企,企务公开还停留在“无有”或者“对内不对外”的水平,其表现出的故步自封、高高在上的态度,很难不让人质疑,其“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信念是否还保持完好。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树好国有企业的应有形象,是党和人民的共同期盼。
一家企业,从相关事件、新闻中可以对它的精神气质与管理水平作出一二判断。而其经营业绩与社会口碑,又可以从另一方面佐证这些判断。
2021年,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两大建筑央企所属的25个工程局中,无论从总资产、净资产还是净利润来排名,中铁九局都居于末位。
在深化经济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国企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企应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发展红利,而不是为企业的经营失误与倨傲形象埋单。希望中铁九局以及其他国企能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企业的形象建设,这才是得到人民群众支持与拥护的必由之路。
文/冷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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