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姚明NBA首秀20年后,The Athletic作家Rhiannon Walker在发表了一篇关于姚明的文章。

其中提到一点许多球迷很感兴趣的内容。文中写道:“在姚明被选中的那年,中国的新规定是任何一个在NBA打球的中国球员都要把一半的收入(工资和代言)上交给中国篮协等部门。”

其实这个传闻之前也有过。

2010年辽沈晚报有过一篇报道。关于姚明,中国篮协原本想要的是从姚明每年的收入中抽走50%。但被媒体曝光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

最终的比例大概为税后的5%,也有报道称只有3%。

按这个比例计算,中国篮协每年有可能从姚明那里拿到210万~350万人民币。姚明自己在自传中也曾说:“最终他们只拿到了我收入中的小部分。”

像当年的李娜、郑洁等人单飞后,按照规定需要上缴8%的比赛奖金。按照网管中心同金花签订的“单飞协议”,李娜等人出席商业活动的收入将按照12%的比例上缴。

而像刘翔,当年他的商业开发由中国田径协会全权管理,分配比例是运动员占50%,教练员拿15%,培养运动员的地方体育局占20%,中国田协留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