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物业费是3018.288元,但一直收我3018.3元。”10月9日,市民肖女士的这个意外发现,让她联想起近日火上热搜的“反向找零”事件……对此,小区物业方面表示,这是个别情况,应该是系统计算失误导致的,将会及时与肖女士沟通道歉并返还多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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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实为3018.288元,物业连续四年按3018.3元收取。

业主:意外发现物业费“反向抹零”

肖女士家住金普新区亿锋广场小区3期,近期她和小区物业产生了纠纷。“小区门口原来有个小广场供业主消遣,现在改成了停车场;电梯里也都上了广告位。”肖女士认为,小广场和电梯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无权对其进行改动并经营获利。为此,2021年的物业费肖女士一直拖着没交。

因为物业催收物业费,10月9日,肖女士无意间计算了一下应交物业费。结果她意外发现,实际物业费为3018.288元,而从2017年入住到2020年,物业一直收她3018.3元,这让她想起最近大火的“反向找零”事件。“不管是一角钱还是一分钱,事先未告知我且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就‘反向找零’,无疑是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肖女士说。

物业:“反向抹零”属个别失误

10月10日,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物业经理陈女士告诉记者,肖女士所说的小广场位于小区红线之外,并且在最初的规划图中就是一个停车场,现在由市政府下辖的停车公司经营管理;至于电梯间广告费等收益,物业方面也会每半年在小区各单元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列明收支情况,基本用于小区环境设施维护维修。

对于物业费“反向抹零”的情况,陈女士表示确实是物业方面的失误,但这是个别情况,应该是在计算过程中系统出错,自动进行了四舍五入的操作。陈女士说:“其他业主交的物业费很多都是有零有整,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有些老人弄不明白网上支付,交现金时我们都全部抹零只收到元。”陈女士表示,将会对物业收费系统进行自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及时与肖女士联系,道歉并返还历年多收金额。

昨天,业主肖女士告诉记者,10月11日,记者采访物业第二天,物业联系了她。物业方面决定以后对肖女士的物业费抹零,只收3018元,同时赠送礼品补偿过失;肖女士对物业的处理办法表示认可,并决定交纳2021年物业费。

■律师说法
“反向抹零”属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子瑞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崔子瑞提醒经营者,不要心存侥幸,因小失大,如果出现“反向抹零”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可被处以罚款。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保留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文/图

■记者快评
给纠纷一个正解

近来 “反向抹零”事件屡屡爆出,公众几乎一边倒地支持消费者。站在商家角度,因为“区区”几角钱而被千夫所指,或许会觉得有点冤枉。可是,这种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的想法,正是错误产生的根源。实付实收是本分;给顾客抹零图的是个情分,希望顾客下次能再来;“反向抹零”则是过分,已经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找零是商家的义务,拿回属于自己的零钱是消费者的权利。任何关于消费者“不大气”“斤斤计较”的论调,都属于道德绑架。

就业主因物业公司“反向抹零”多收一分钱这件事来说,提出异议合情合理合法。这与业主之前与物业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是两码事。实际上,物业公司也完全认可业主的说法,承认是计算失误所致,表示要向业主道歉并返还多收金额。这样处理问题的态度就很积极。

出现这样的“失误”,表面看是工作做得不细,对自身要求不严,深层次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有错必纠,该改就改,该罚就罚。一分钱虽少,也应重视起来。

在这次的纠纷中,另外一个问题也不容回避。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责权利,其实早已成为非常广泛的社会性问题。物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的权益有没有被侵占?这不是某一个业主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很多业主可能都有这样的疑问。

当业主对物业有了意见,有人可能会以拒交物业费作为“抗议”手段,但这并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方式,很可能构成违约。按照合规的程序来了解情况,寻求解决矛盾的办法,才是正解。 (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