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妈2018年打了份零工,后来店倒闭了,老板写下欠条承诺2018年1月31日前结清工资。时至今日还差4500元没结清,再催帐老板态度恶劣表现出不愿意还款的恶劣态度。以前妈妈她们去过劳动仲裁和法律咨询,当时不大懂法,被忽悠地老老实实等老板还,不敢去告。
今年通过欠薪平台反应信息,终于有人搭理这个案子了。但是被告知超过法定时限,他们劳动部门不予立案,让我们自己想办法。还有能解决的办法吗?
小新律师:劳动监察对于超过二年未进行投诉举报的案件就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法院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从你描述的情况看诉讼时效已经过去了,你看看中间有没有找老板要求支付过工资,有的话可以中断时效,不然就很难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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