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智慧停车运营系统平台开发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79.98万元
受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就智慧停车运营系统平台开发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慧停车运营系统平台开发服务
二、项目编号:HC2022-C3-006-GXBW
三、项目服务内容介绍:
智慧停车运营系统平台开发服务1项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开发、调试合格并验收通过。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玖仟捌佰叁拾元整(¥279983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时,15:00-18:00时。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3.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附授权代理人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七、公告期限:本磋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2年11月14日15时30分前递交,逾期不受理。
九、磋商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