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2021年11月1日,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始施行。截至2022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刚好颁布施行一周年,但个人信息被不法泄漏的行为仍存在,中国消费者协议(下称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谨慎网络授权,切实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四大场景侵害个人信息

中消协介绍,目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要场景有手机APP过度索权、大数据杀熟、非法推送商业信息以及个人信息被不法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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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手机APP过度索权为例,主要表现为:一是超过必要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如不同意APP获得调取非必要信息的权限,则该APP无法正常使用。二是超范围利用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如APP通过正常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却在个人信息未脱敏的状态下超出合理范围使用。三是未明确告知而收集信息。如APP在收集个人信息之前没有明示。

至于饱受诟病的大数据杀熟,中消协指出,某些互联网平台通过收集和分析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如针对同一类产品或服务,平台通过对消费者年龄、身份、历史消费能力等数据进行分析,就同一种产品或服务向不同的消费者推送不同的显示价格。

消费者有知情权和撤回权

中消协指出,消费者需密切关注的法律条款包括“最小范围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知情权”“撤回权”。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此外,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指出,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中消协:非必要不提供

为更好保护好个人信息,中消协建议,消费者要主动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自身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式等内容,

在注册平台会员时,要仔细阅读相关的隐私政策及条款,了解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等,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当发现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或者利用时,可以选择关闭个性化推送。

此外,消费者要保护好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防止因随意丢弃、使用不当等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当发现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时,要主动向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提供案件线索和相关凭证,维护自身权益,有力遏制不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韩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