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热播剧《云南虫谷》引发的腾讯诉抖音侵权一案有了最新进展,面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市中院”)判决打破同类型案件最高赔偿数额记录的判赔3242万元的一审判决结果,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对外表示,将对本案提起上诉。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判赔是同类案件中截至目前最高的赔偿数额。据判决书内容显示,涉事作品《云南虫谷》单级作品制作费用为668.4万余元,判赔数额占比29.9%。

平台用户剪辑热播剧片段发布,抖音被判赔3242万元

2022年10月26日,《云南虫谷》侵权判决结果出炉。西安市中院认定,抖音平台大量用户对《云南虫谷》实施了侵权行为,虽然抖音采取了减少侵权作品数量的措施,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因此,抖音属于帮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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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虫谷》是由企鹅影视出品的16集悬疑冒险题材网剧,于2021年8月30日起在腾讯视频独播。

据判决书内容显示,上述网剧播出后,腾讯方面发现,抖音平台上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涉事网剧的剪辑片段。

2021年9月22日,腾讯向西安市中院起诉,要求抖音方面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案件开庭审理前,腾讯将索赔金额由最初的1000万元提升至9000万元。

面对腾讯方面的控诉,抖音方面辩称,相关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平台用户数量众多,其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

此外,抖音方面还辩称,该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储存服务,没有内容审查义务。且已提醒用户上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故不构成侵权。

西安市中院经审理后认定,抖音应知、明知平台上有大量对侵犯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在其具有对平台侵权内容进行有效治理的能力下,并未在合理期间内采取适当措施对平台侵权内容进行管控治理,认定其符合对权利人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之帮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存在帮助侵权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

在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知名程度、可能承受损失、预期收益、维权行为、被告侵权行为实施规模、持续时间、主观恶意、可能获益等方面因素后,最终,一审法院酌情认定腾讯遭受的经济利益损失平均每集网络剧为200万元,总计3200万元,并要求抖音支付腾讯42万余元的合理维权费用。

据判决书内容显示,涉事作品《云南虫谷》单级作品制作费用为668.4万余元,判赔数额占比高达29.9%。

如何计算得来3200余万判赔数额

据判决书内容显示,关于赔偿数额,腾讯提出过三种赔偿计算方法,分别是:其因侵权行为受到的经营损失;抖音方面因侵权行为获益、及因侵权行为而减少的授权费。

但上述三种计算方式均未得到一审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根据查明事实,结合包括涉案作品类型、自身性质、制作成本、知名程度、权利人权利种类、可能承受损失、预期收益、维权行为、被告侵权行为性质、实施规模、持续时间、主观恶意、可能获益等因素综合考量了损失额。

西安中级法院认为,《云南虫谷》改编自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学作品《鬼吹灯之云南虫谷》,共计16集,单集作品制作费用为668万余元。这部剧在“腾讯视频”平台上独占播出,需要付费购买腾讯视频VIP与超级影视VIP才可以完整观看,播出阶段还存在“超前点播”这一盈利模式。

同时,涉案作品播出后播放量极高,在多家媒体统计发布的电视剧排行榜单上名列前茅。

此外,微播视界及其运营的抖音平台曾因短视频侵犯著作权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并在全国多地法院涉诉。

综合计算后,西安中级法院酌情认定,热播剧《云南虫谷》著作权人因微播视界实施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遭受经济损失平均每集为200万元,故经济损失总计3200万元。

律师观点:判决结果值得商榷

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后,破纪录的判赔数额随即引发了内业关注。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昊表示,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赔偿是按照三个层面计算赔偿数额,第一是被侵权方受到的实际损害,第二是侵权方的实际获益,包括违法所得和使用费,如果都无法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定赔偿数额,但存在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限度。

结合判决书中显示的“经济损失平均每集为200万元”,李昊教授分析到,审理法院可能是将16集网剧做了拆分处理,将整部《云南虫谷》分割成为16个单独客体再综合计算。

面对3242万元的判赔数额,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律师则认为该案判决会造成传播阻碍,阻碍著作权发展,表面看似乎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但实质上恐怕起到了相反作用。

在姚克枫律师看来,我国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鼓励创新作品及传播,在这种背景下,大家更希望短视频平台起到传播作用,只要不代替电视剧的实质就可以的。结合到本案,法院可以适用自由裁量权,但应该结合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如果脱离了利益平衡点去自由裁量,会造成社会不公。法院在计算实际损失时适用自由裁量权,应该保持一种公允的态度。如果确实构成侵权,赔偿标准应该尽量达到客观,而本案当中,我们没有看到判决依据的客观标准是什么。退一步讲,即便是侵权,判决结果应当是既达到对权利人的保护作用,又达到对作品传播的促进作用。(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