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有必要细查涉事医院还有没有“内鬼”,并以此来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

11月4日,一段黑龙江五常市救护车半路坐地起价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11月5日,五常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10月28日凌晨,在五常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值机员王某介绍下,何某祥驾驶新购置的悬挂临时牌照的救护车(该救护车无合法经营手续),与其雇佣的随车护士王某睿一同转运病人。途中,王某睿以被褥费、针剂费、消毒费等名目提高价格,强迫被害人支付高额费用,何某祥以返回出发地或半路停车的方式强迫被害人支付。目前,何某祥、王某睿、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车前说好一千多元,上车后要四五千元,最终强行收取了3140元,这哪里是转运病人,分明就是趁火打劫。据相关人士透露,家属所述接线人员为医院聘用人员,目前已被医院开除,救护车是外地的救护车,“司机非医院员工,属于他们的个人行为,但是涉及犯罪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此事中,涉事医院是否能置身事外,有待查明。

无合法经营手续,意味着这辆救护车是“黑救护车”。应当追问的是,医院接线人员跟“黑救护车”之间的瓜葛,到底是一时失察的偶然现象,还是管理失控的结果呢?

据此前报道,“黑救护车”往往打着救护的幌子,做着黑心的生意,它们经常盘踞在医院周围,或者跟医院内部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门生意到底有多暴利,从一“黑救护车”团伙的账册中便可见一斑——仅半年时间,一辆“黑救护车”就赚了47万元,而这个被警方打掉的团伙已悄然运转了10年,最多时,该团伙曾有20辆“黑救护车”。据了解,这些车转运的患者,一般都是与医院签订了放弃治疗协议的人,“因为这样即使患者在转运途中死亡,也不用承担风险”。

那么在此次个案的背后,是否还有更多“黑救护车”在兴风作浪?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有必要细查涉事医院还有没有“内鬼”,并以此来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

提起“黑救护车”,可能很多患者家属都是爱恨交织。一方面,坐地起价、趁火打劫的事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患者家属有时候不得不冒险去“碰运气”。究其原因,正规救护车的原则是“就近急救”,更多针对的是院前转运。如果正规救护车仍存在缺口,院后转运特别是非急救跨区转运,一般不在正规救护车服务范围之内。对于一些患者家属来说,“黑救护车”虽然可能陷阱重重,但某些时候确实能解燃眉之急,更重要的是,除此之外可能别无选择。

“黑救护车”的存在,不仅放大了民生的痛点,而且暴露了管理的难点——除了那些“黑救护车”,谁能满足患者的转运需求?早在2018年,国家卫健委就表示,鼓励各地对非急救转运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努力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重视差异化的就医需求,不断拓展非急救患者转运的范围和渠道,尽可能地为患者提供正规的院后转运服务,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利益,将“黑救护车”逐出公共视野。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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