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停车两边都不能上下人,只有将一侧车身靠墙停放,另一侧才能上下人……家住南宁的廖先生花费16万元买到了一个“令人纠结”的车位,要求开发商整改无果后诉至法院。近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商销售瑕疵车位违约,返还车位款给廖先生,并赔偿400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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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奇葩车位,廖先生与开发商较起劲来。

11月,廖先生在南宁市良庆区某小区购买了一个停车位,建筑面积为32.29平方米,总金额16万元。

按约缴纳车位维修基金、契税等款项后,廖先生收到开发商发出的入伙通知书,称该车位已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通知廖先生办理交付手续。

然而交付后,廖先生使用时却发现该车位存在严重问题,乘客上下不畅。他立即要求开发商整改,可多次沟通后,开发商仍未拿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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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廖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开发商返还车位款16万元,以及车位维修基金等款项,并支付10%的违约金

对此,开发商辩称,其交付的车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可以正常使用,故不构成违约,不应返还合同款及支付利息。且税费、物业费等实际上由有关部门、物业公司收取,不应由其返还或赔偿。

为查明实情,法院现场调查发现,涉案车位是长方形,车位两侧各有一面墙,停车时果然会出现廖先生所说的情况。

4月13日中午,该小区地下一层找到了涉案车位。该车位在两面墙之间,锁着地锁。记者看到,该车位与其他车位大小一样,但车位线紧贴着墙,从而没有正常车位开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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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生购买的车位。

法院认为,涉案的车位存在瑕疵,开发商已构成瑕疵履行,存在违约行为。而车位两边的墙体不能拆除,由此,法院近日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开发商向廖先生返还车位款16万元;因该车位并非完全不能使用,法院酌定开发商支付车位款总额2.5%的违约金,即4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