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奉阴违

滥权妄为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1月4日,落马近一年后,原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被开除党籍。

这个在金融系统工作了30多年的“老人”,早年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大连市分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工作,是大连银保监局的筹备者。

不正当性关系,家风不正

李林所涉问题颇多,通报内容长达900余字,措辞也颇为强硬:

落实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滥权妄为,大肆为不法企业和金融机构谋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地方金融秩序,助推区域金融风险;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

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接受旅游安排,纵容亲属吃空饷;

违规干预金融机构人事工作;

违规插手干预行政许可和银行机构贷款发放;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

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被监管对象谋取利益,在办理贷款、企业上市、设立和入股中小银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利用监管职权,违规免除银行机构行政处罚,批准超比例持股银行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利用职务之便,隐瞒、掩盖银行高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

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

此外,通报中还提及,李林罔顾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充当银行机构和银行高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伞”,是与不法私营企业主、金融“蠹虫”沆瀣一气、攫取私利的突出典型;长期担任“一把手”,全面弃守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带头破纪违法,恣意滥权妄为,甘于被“围猎”,贪腐渎职触目惊心;对亲属疏于管教乃至纵容,致使家人贪欲膨胀、毫无敬畏。李林违纪违法问题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

曾被中央巡视组点名

官方履历显示,李林长期任职金融系统,2020年11月退休。

在李林公布被查前一天,银保监会公布了第四批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其中一些企业为辽宁辽阳农商行、辽阳银行的股东。银保监会称,这些股东存在违规开展关联交易、隐瞒关联关系、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违规转让股权、违规代持股权、利用平台虚构业务进行融资等问题。

2015年11月,中国银监会纪委通报称,中国银监会严肃查处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等4起违纪案件。

报道称,2011年,辽宁银监局党委临时动议、违反程序提拔干部,李林作为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履职不到位,对干部任职相关程序性规定不落实负有领导责任,导致不良后果,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李林党内警告处分。

另据官方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银监会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2月2日,中央巡视组向银监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2016年4月中国银监会党委发布《中国银监会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对于“辽宁银监局违规提拔干部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书记、局长不追责”问题,银监会党委已于2015年11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李林简历

李林,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山东肥城人,在职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1996年12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大连市分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工作

1996年12月至1999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兼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行长、外汇管理分局局长

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金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

1999年8月至2003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2003年1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局长(副局级)

2003年7月至2003年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筹备组组长

2003年9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3月至2007年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7年2月至2008年5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正局级)

2008年5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筹备组成员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巡视员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2020年1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