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

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划定

全街道中小学、

幼儿园(高中寄宿制学校除外)、

培训机构暂停返校

停止线下教学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5号)

根据当前万江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本通告发布时起,万江街道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

(一)高风险区:万江街道中海十里溪境6栋。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再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该区域所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二)中风险区:万江街道中海十里溪境全小区。

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该区域除保供经营场所外,其余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三)临时管控区:万江街道石美社区、共联社区新莲塘新二区。

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临时管控区,实行“无接触配送”。临时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商户,其他场所暂停营业。

二、万江街道中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1、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万江,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2、全街道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月子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救助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3、全街道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

4、全街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减少各类人群聚集活动。

5、全街道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机关事业单位暂停堂食。

6、全街道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等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出入

7、全街道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寄宿制学校除外)、培训机构暂停返校,停止线下教学。

8、全街道所有住宅小区、社区、公共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及查验绿码无误后,方可进入,不按照以上防控措施将被依法处罚。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

温馨提醒

万江街道服务热线电话

万江街道服务热线电话:

街道指挥办:0769-22189650

街道疾控中心:0769-23175282

街道物资保障热线:0769-22183985

街道医疗保障热线:0769-28823026

石美社区:0769-21023230

万新社区:0769-22288286

共联社区:0769-22283065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石龙

石龙镇发布最新通告

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暂停线下教育

居住在石龙的师生暂停返学(含镇外学校)

暂停全镇经营性餐饮场所堂食

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11月6日)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加强石龙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核酸查验措施。进入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小区(院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强化交通出行管理。全镇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石龙镇,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三、暂停人员聚集活动。全镇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集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不出行,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四、加强师生管理及健康监测。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暂停线下教育,居住在石龙的师生暂停返学(含镇外学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托管托育机构暂停线下服务。

五、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宗教活动。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全镇密闭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演出场所、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卡拉OK、KTV、电影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公共文化场馆等)暂停营业,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老人活动中心)暂停开放暂停全镇经营性餐饮场所堂食,倡导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暂停堂食,实行分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六、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配合核酸检测。请密切关注石龙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八、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11月6日13时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石龙镇疫情防控服务热线

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

▽石龙镇疫情防控服务热线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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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魅力万江、宜居石龙

本期编辑:小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