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的补充通告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6日6时起在全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现就进一步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补充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宴会、展会、促销会、交流会、论坛和广场舞等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严禁家庭、朋友聚会聚集。

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各村(社区)静态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保供物资配送等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推行生活物资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居民核酸检测时间安排在上午6:00—11:00,生活物资配送时间安排在下午1:00—5:00。

三、严格各类场所管理。指挥部明确的保供商超、保供企业、药店、医院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其他公共场所、门店等一律暂停开放营业。

四、严格交通卡口查控。保供应、保抗疫、保应急等车辆凭证通行,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网约车)一律暂停营业,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通行。如违反规定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人员及车辆一律进行严肃处理。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

24小时值班电话

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9-6771101

福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9-3615003

彭高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9-3671001

光丰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9-6888122

来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萍乡经开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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