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 #600287#

2022年11月4日晚,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舜天或公司,证券代码:60028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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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立案公告,江苏舜天涉嫌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8月18日,江苏舜天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披露公司经营的通讯器材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讯器材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 13,668.60 万元。其中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逾期金额为 990.04 万元,款项到期日为7月8日;四川科为奇商贸有限公司逾期金额为 12,678.56 万元,款项到期日为8月16日。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风险。截止目前,公司通讯器材业务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为 10.44 亿元,存货余额为0,预付账款为0。上述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13,668.6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21%。相关业务风险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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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8月17日前买入江苏舜天股票,并在2021年8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根据证监会调查、法院诉讼进展适时调整,最终索赔条件、是否获赔、赔付标准等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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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