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

作者|郁风

媒体人

10月31日,王女士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告诉她:你母亲死了。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的母亲是新郑三中一位高中历史老师,46岁,平时身体健康,没有过往心脏病史。但在10月28日晚的一堂网课后,她的母亲刘老师便和外界失去了联系。

两天后,母亲的尸体被发现。在翻阅母亲生前最后一堂课的网络记录后,她意识到,母亲可能是“网络爆破”的受害者。

11月2日,新郑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10月28日,新郑市第三中学教师刘韩博在家上网课后意外离世。经公安机关调查反馈,排除刑事案件可能,针对网传刘老师遭遇网暴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通报中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们代表广大师生家长呼吁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爆破手”成为一种现象

事发当晚的网课录屏显示,有多名陌生人涌入直播间,播放音乐,在公屏打字或开麦辱骂老师,干扰正常教学。在多次问询、制止无果后,刘老师没有了声音。

发生在刘老师身上的悲剧是“网络爆破手”四处施暴的缩影。在多地教学改为网课以后,一些人出于“好玩”“刺激”“无聊”“发泄”的动机,在网络成立群组,组织成员前往各网课直播间进行破坏:播放无关音乐、投屏侮辱性内容,甚至直接开麦辱骂老师。

这些行径的目的是为了“气老师”,让正常教学无法进行下去,甚至他们会将老师“气急败坏”的反应录下来,作为自己的“成功作品”反复欣赏。他们的成员,很多并非是掌握高深网络技术的黑客,而是一群无所事事的学生,“入侵”网课的手法也并不高明:在上课开始前或授课中,有人向他们提供了网课链接和密码。

媒体所接触的一些“网络爆破手”,有些早早辍学,出于对学校和老师的不满加入这一行列,也有的单纯为了“好玩”,在被问到把老师弄哭后会不会有愧疚感时,回答“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有的网课学生主动找到这些“爆破手”,提出让他们帮忙破坏网课。这些“业务”甚至不一定涉及收费,也正是这些网课学生提供了密码链接,使得“爆破手”可以轻松闯入网课直播间,将教书育人的课堂变为发泄找乐子的场所。

为了满足他们的特殊心理,这些“爆破手”甚至还会栽赃陷害,如在行动中主动宣称“是某某花10块钱让我们来捣乱的。”还有的假装自己是爆破群里良心发现的内鬼,跟老师私聊讲出“实情”,或者在网课名单里随便找一个名字栽赃。一些无辜学生因而被怀疑,被找家长谈话。

法律困境:真的没办法管吗?

难道就没有办法制止这些人的猖獗行为了吗?要想遏止这种行为,一方面要依据法律,让施暴方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受到惩戒。可以看出,很多“爆破手”年龄小,道德、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认为自己的行径不会受到法律惩罚。曾有成员在群组担心“搞爆破”会不会被抓,很快有人回复“警察没那么闲”“最严重的也就违反公共治安,能咋的?”正是这种无视法律后果的思想,才使得他们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因此,公安司法部门有必要积极介入这一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诽谤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情节严重”包括“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新郑女教师身亡一案中,如果在法律上认定“网络爆破”行为与其身亡存在因果关系,那也会追究“爆破手”的法律责任。如果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爆破手”的IP、真实身份等信息并不难获得。

同时有必要探讨的是,侮辱罪通常是自诉案件,自诉在取证、上诉等流程上存在一定难度,那是否可以依据“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将案件转为公诉?类似案件并非没有先例:2021年,“杭州取快递女子被网络诽谤案”就由自诉转为公诉,检查机关认定:被告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损害被害人的人格权,而且经网络得以广泛、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依法应以公诉程序追究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网络课堂教学秩序、老师学生的安全感同样关切着社会秩序,如果不对“网课爆破”这一现象做出法律惩治,可能会加剧这一行为的泛滥,加深老师的心理担忧,影响教育的正常进行。

老师们或许需要一些专门培训

除了法律以外,同样值得思考的是,在技术和心理层面,是否能对这一现象作出遏制?

必须要承认的是,在课堂由学校转为线上后,很多老师尤其是大龄老师感受到不适和疏离,在对网课平台的使用上,很多原本有智识的老师未必有学生那般“灵巧”,他们面对前来捣乱的“爆破手”,一时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踢出这些陌生人,也很难去设置更高级、更繁琐的进入权限。

在原有线下课堂上锻炼出的掌控力和威严感,随着授课方式变化也被淡化,当所有人都变成会议室中的一个小方格,一个老师的威严和地位在某种程度上消失了——那些网络爆破手断然不敢冲进有保安的学校课堂捣乱,但在网络课堂上,他们却自以为掌握了某种“技术便利”,甚至可以居高临下、不受掌控的去辱骂平日里不敢俯视的老师。

通过观看失能的老师和失序的课堂,爆破猎手们以破坏性的方式找到了自己的力量和快感。对这些早就疏离校园的爆破手来说,单纯开展心理上的引导教育是苍白的。

这就对网课平台的监管和老师对软件的学习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看到,各线上会议平台一直在升级迭代,但面对越升级越复杂的软件界面,很多老师并没有上过“如何使用网课平台”“如何使用XX软件最新版本”的课。

这就意味着,网络平台对老师的上手易用性和权限,应该有着更清晰的设定。有的校园网站醒目分为“教职工登录入口”和“学生登录入口”,网课平台是否也该借鉴这样的设定?只有通过认证的教师账号才能获得高级别权限。既然网课平台有能力去监控授课内容,那么对于四处捣乱出击的网络爆破手,何不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去追踪、封停他们的账号?

刘老师的不幸身亡,用生命为我们揭示网络爆破的可怕与猖狂,要想遏止这一行为,需要社会多方形成合力,尽可能避免伤害和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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