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赣榆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通告
广大居民:
2023年赣榆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已集中征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本区户籍的居民;
(二)具有本区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在本区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
具有本区学籍的在校学生按户籍归属地统一交费,学校不再集中收费。
免缴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市和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二、特殊情况
(一)外出务工人员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缴费的,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缴费标准不变,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含)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后3个月以上至6个月(含)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30天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6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参保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当年退役士兵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当年刑满释放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原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缴费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七)在本区首次参保的全日制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自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除上述七种特殊情形外,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缴费的人员,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3个月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筹资标准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380元,中专院校在校学生340元。
四、集中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参保缴费手续办理
(一)新增参保人员: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委(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种缴费途径缴费。
(二)以前年度正常缴费人员:直接缴费即可。但户籍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办理参保登记。
(三)非本区本地户籍的人员参保:在本区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员参保时需提供赣榆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四)困难群体参保:困难群体名单由民政、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和乡村振兴等部门按规定时间提交,并统一导入信息系统集中办理参保缴费,个人无须办理任何业务。
六、缴费方式
(一)微信缴费: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扫码缴费
△支付宝扫码缴费
(三)银联税银POS机缴费:赣榆区各镇劳保所及村(社区)均部署有银联税银POS机缴费终端,支持银联卡刷卡缴费或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参保居民可直接前往上述地点缴费。
(四)银行缴费:本区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至赣榆农村商业银行任一网点直接缴费,也可以通过农商银行的手机银行、ATM机自助缴费。
七、票据领取
(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下角“公众服务”,打开新页面点击左下角“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打印。
(二)江苏政务服务网
进入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税务旗舰店-江苏社保电子票库模块,获取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查询打印。
(三)银行回单
缴费人通过银行柜面、银行APP、自助机缴费的,也可以在银行自助机打印《社保费电子票据》。
(四)POS机小票
缴费人通过银联税银POS机缴费的,税银POS机同时打印输出热敏纸《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八、医保电子凭证领取和激活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全国医保线上服务的主要载体。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可以线上办理各项医保业务,包括无卡支付、异地就医、参保缴费、医保账户查询等,同时,医保电子凭证不影响实体卡的使用。
医保电子凭证领取和激活方式:
(一)支付宝
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城市,同意协议并激活,经过刷脸认证后,即可一键领取。
(二)微信“连云港医保”公众号
关注微信“连云港医保”公众号,点击右下方“我的”,点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栏目进行激活。
(三)通过国家、省医保局官方APP激活。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即将上线的“江苏医保云”APP 进行激活。
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以后,可以享受到门诊、住院、生育、大病等全方位医疗保障。
(一)门诊方面普通门诊合规费用在800元以内可以报销50%;慢性病对应合规药费500元(高血压、糖尿病200元)以上部分在一、二、三级医院可报销65%至75%不等,封顶线根据病种不同分别为3000元和5000元;门诊特殊病种对应用药和诊疗的合规费用报销90%;对于学生在校内遭遇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的合规费用,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至80%不等,年度封顶线为3000元。
(二)住院方面在统筹区内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5%。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比成年居民高10个百分点,且10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实行限额报销,其中顺产报销1800元,剖宫产报销3500元;产前检查定额报销321元。
(四)大病保障参保居民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再报销,起付标准为1.5万元,个人负担1.5万元以上至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取消封顶线。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打破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前置条件,未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单独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十一、城乡居民在参加居民医保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补充医疗保险。
十二、风险提示
1、超过缴费期限造成待遇无法享受的后果,由应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2、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如果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劳保所变更参保地信息。
3、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的,有较低概率出现因系统异常导致通过原缴费渠道返还社保费的情况,缴费人可在当天或者第二天,通过原缴费渠道查询是否缴费成功,如发现缴费失败退款成功,可以重新缴费。
4、费用储存在银行卡上不等于缴费,如本人对于是否已缴费不能确定,请到所在村(社区)确认,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十三、咨询电话
赣榆区医保局:0518-86265060 0518-80206609
赣榆区税务局:12366
连云港市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来源|赣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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