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全羊变成烤羊皮!”山西长治,男子和朋友们去吃烤全羊,没想到上来后发现烤全羊变成烤羊皮,几乎没有肉,男子和朋友们到外面每人点了大碗面才堪堪吃饱。当店家索要剩余费用,但男子不愿意支付。
据悉,男子提前在饭店内预定了一只价值1398元的烤全羊,随后带着八九个朋友高高兴兴地到店内吃烤全羊。
当烤全羊端上桌后,几人感觉烤得还可以,应该很好吃。于是几人上手撕肉吃,但是一摸就感觉到不对劲,再掀开一看,除了外面裹着的一张皮,里面几乎就没有什么肉,几乎能看到羊排山的骨头。
男子更是直言道:“这哪有肉,这是烤羊还是烤羊皮”,更是表示连兔子肉都比这个肉多。男子一行人根本就没有吃饱,还是到外面的面馆每人吃了大碗面才吃饱。
当饭店老板向男子索要剩余的烤全羊费用,男子则不愿支付,因为烤全羊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肉,根本不值1398元。
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当中。
有网友表示自己也去吃过,确实羊排没有肉,甚至怀疑是店家把肉剔了。
更多的网友表示,店家缺斤少两,简直就是坑人,这种饭店做的都是一次性生意,不过对于这种行为,应该罚款。
在法律上,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对商品拥有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也就是说,男子在预定烤全羊时,商家应当如实告诉羊肉的价格、重量、品种等情况,但店家仅说明了价格,对于其他情况一概没说,所以才有了烤全羊变成烤羊皮的情况。
那么如果店家在出售烤全羊时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情形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具体到本次事件,从客观常理上讲,烤全羊应当是完整的、不缺斤少两的整只羊,如果店家缺斤少两,将肉剔下来,使烤全羊变成烤羊皮,那么店家的行为就涉嫌欺诈消费者,男子可向店家索要退一赔三的赔偿金。
在日常生活中不乏遇见缺斤少两的事情,如果是你,在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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