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电动三(四)轮车禁行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县城区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通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涟水路以东、郑梁梅大道(含)以北、S327省

道(东二环)以西、炎黄大道(含)以南合围区域,以及安东北路至S235与S346路口路段为禁行区域。

其中不含涟水路、S327省道(东二环)。

二、禁行时间

24小时禁行。对电动三(四)轮车违反规定,在上述禁行区域内行驶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7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法律顾问:曹俊羽律师,手机&微信15896195556

▍免责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淮安零距离网网友发布爆料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淮安打Call